2024年10月12日中午11:40 车号鄂ADX0871 营运驾驶员卢师傅,驾驶车辆行驶至武昌区友谊大道 12 号处等红灯时,由于使用手机,分散了注意力,致使视线受阻且反应变迟钝,最终发生追尾事故。
该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对方车辆近七千元维修费。经认定,卢师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分析: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专注,任何分心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卢师傅在路口等待红灯时使用手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规则,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威胁。此次事故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提醒大家在行车过程中,无论是行驶中还是停车等待时,都应坚决杜绝使用手机等分心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如保护现场、联系交警和保险公司等,以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责任编辑: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