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06年11月24日,某公司驾驶员李某,在解放大道二七路工贸附近,因违法变道与一货车和一公汽发生碰撞,造成三方车损,经江岸大队处理该公司负全部责任。事故损失:3604.00元。 案例2、2006年10月29日,某公司驾驶员赵某在沿江大道合作路口,因违章掉头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损和骑车人受伤,经江岸大队处理该公司负全部责任。伤人事故未结案。 分析:以上两位驾驶员是在某公司连续安全行车数年,技术过硬,却因一时侥幸,违法行车,导致事故发生。说明安全工作丝毫不得马虎,时刻不能放松警惕。安全贵在持之以恒、贵在坚持不懈,只有时刻注意、遵章守法,真正做到“无事故”,才能真正成为是一名合格、优秀、安全的出租车驾驶员。 (责任编辑: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