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行车未减速撞死环卫工人,一的哥主动报警自首认罪。记者2月22日从硚口区法院获悉,这名的哥因交通肇事罪获刑11个月。 去年12月21日18时,王某驾驶鄂AY2613号出租车,沿本市硚口区中山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硚口路中国银行门前路段时,由于王某未减慢车速,将在此路段北侧快速机动车道内作业的环卫工人蒋某撞倒,蒋某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今年1月3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蒋某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夜间驾车上道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蒋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主动电话报警并且自愿认罪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11-02/23/content_4763615.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