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8月19日晚上9点48分和几个好友在洪山广场一起去往紫阳路附近宵夜,因人数问题,我们共搭乘两辆出租车,我和两个朋友搭乘一两黄色出租车(大通公司)带路,后面两个朋友在后面一乘出租车跟车,沿途司机很健谈,到目的地后我在背包里面掏零钱付费时不慎将手机拉在车上,当时没有发觉,但习惯性的撕好票据,下车后搭乘后面出租车的朋友开玩笑说我们在前面的车很好跟,是一辆大通四星车,车号是0534,我当时一笑并没有太在意,但在半个小时后发觉手机好久不响,找了一下发现不在身上,当时心里一急,我手机不贵,前年买时也只花了两千,用了一年多了,但我们是做业务的,日常业务手机号都存在手机上,且手机掉了办相关手续,这一两天业务都无法正常开展,着急后用我一朋友手机拨我手机,在打通了两次后,该司机接了我的电话,在沟通后表示让我不着急,该车目前已在汉口,会随后帮我将手机送回,当时我们还在吃饭,所以时间上我不急,和司机约好一小时后到紫阳路人民医院门口碰头。打完电话后,朋友打趣说这回理解大通四星车的好处了,我也觉得很庆幸。到晚上十二点,该车司机在人民医院打我朋友电话找到我们,并将手机送回我手上,当时我拿了五十元钱给该司机受伤,一是司机来返的也要油钱,二也是我作为武汉市民对这类拾金不昧精神的一点表示,但司机坚持不收,说这是大通司机该做的,在争执一番后,他表示收二十元钱油钱够了,随后我几个朋友上了该车回家,此时时间已是晚上十二点多。
出租车司机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我经常打出租,对少部分的司机素质不敢恭维,但大通公司作为武汉出租车行业的标杆,这次终于让我深刻体会到该公司员工较高的热源素质,作为武汉的一个市民,我也希望将此类事件推广发扬,来改变武汉传统的脏乱差城市形象。
乘客:彭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