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3日,我从武昌省军分区门口乘坐大通出租车公司四分公司的出租车到武昌余家头华城广场下车(车牌号为AXB503),下车时由于匆忙将一部价值4000元LG双网双待手机遗留在在副驾驶座位上。下车之后才发现手机丢了,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与大通公司四分公司的管理人员联系。让我感到欣喜的是手机已经由该驾驶员熊师傅上交到了公司。7月18日我从四分公司张女士手中领回了该手机。我非常的感谢车牌号为AXB503的熊师傅,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表扬,同时也要感谢大通出租车四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张女士,她们的管理能力非常出色。现在正是武汉市申办全国文明城市之际,大通四分公司及其出租车司机的这种表现正是体现了文明城市窗口的特点。
我再次感谢AXB503DE 熊师傅及大通四分公司的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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