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李钧 实习生龙利蓉)正值春运客流高峰,出租车司机违规行为增多。昨日,市客管处召开紧急会议,针对目前严峻形势,制定7项举措,以遏制春运期间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 据介绍,经历过持续雨雪天气之后,又迎来春节假期,面对春运客流,部分出租车司机利欲熏心,他们驻扎市内客流集散地及窗口地段,“拒载乘客、拉客拼客、故意绕道、多收滥要”等违规现象突出,严重损害城市形象。 昨日,市客管处处长熊普选要求全行业紧急动员,争取各方支持,打一场规范营运行为硬仗,并作出7项举措。 ——今日起,依照《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出租车司机劣质服务行为;情节严重的,停止营运3至15日,直至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被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司机,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今日起,拥有百台以上的出租车企业,组织稽查车辆、稽查人员全部上路,检查督促服务质量,结果每天上报市客管处备案。 ——在全市数十个窗口地段,市客管处再增派管理人员,由处领导亲自带队,督促、指导企业稽查人员维持当地营运秩序。 ——增设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在原有投诉电话82633333的基础上,增设2600593、 82632205两部投诉热线,对司机的违规服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立即立案及时办结,同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请媒体监督,与本报互动。乘客如遇出租车违规行为,也可向本报新闻热线85710110投诉,本报将及时转发乘客投诉,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措施,曝光违规营运的司机及所在企业,同时宣扬遵守营运秩序、优质服务的好人好事。 ——司机违规,相关企业也将受到处罚。行业协会督促企业抓服务,企业违规驾驶员累计人次达到该企业车台总数的3%,管理部门将对该企业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全市出租车企业,针对司机违规经营行为,限期拿出具体管理规定,其中包括罚款、停运直至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