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服务“违法”将被罚分。2月6日,市客管处出台《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出租车不在车内张贴标价签,或车身、车厢和行李厢不整洁卫生的,一次记2分;不按规定装置待租标志灯、顶灯,车门未印有经营者名称或投诉电话号码的,以及在营运中不携带规定证件或不按规定置放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一次记3分;将出租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人员营运的,或在营运中载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以及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止服务、不按规定装置计价器或不使用计价器的,一次记5分;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一次记7分。 据介绍,每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内记满15分的驾驶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又讯2月6日,市客管处聘请100名监督员,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这100名服务质量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行风监督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 11台星级的士被摘星 2月6日,市客管处负责人透露,有11台星级出租车被摘掉了“星星”。 我市评定的801辆星级出租车,在2006年的考评中,只有790辆出租车“过关”。 这些出租车被摘星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服务质量不达标,被乘客投诉查实;二是出租车驾驶员变更,新的驾驶员达不到星级标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