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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时间:2019-03-20 11: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效率,促进公司和谐、持续、快速发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事务工作。
公司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第三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合同形式确定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五条  公司招聘员工,采取社会公开招聘形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需招考,择优录用。综合考评学历、资历、素质,注重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绩效。
招聘出租车驾驶员按公司《出租车驾驶员招聘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需新增管理人员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拟定招聘方案、办理招聘事宜。
第七条  招聘管理人员须验证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的原件及影印件。
(二)个人工作与接受教育简历。
(三)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表。
第八条  招聘录用程序:
(一)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初选合格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后再面试。面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招聘工作由公司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特殊岗位人员应聘请专家参与考评。
第九条  新员工报到时,填写《员工登记表》,交一寸照片二张、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及其它必要文件。
第十条  新员工需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十一条  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试用。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第十二条  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计入在劳动合同期内。
第十三条  员工在试用期间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公司可终止试用;员工也可提出解除试用。终止试用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经试用部门考核鉴定合格后,报公司审批正式聘用。
第十五条  招聘特殊岗位人员须进行工作经历调查和政审。
第十六条  由股东单位推荐进入公司的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录用。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管理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员工培训

  第十八条  员工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出租车驾驶员、修理工的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按《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出租车驾驶员培训按《出租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执行。修理工培训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人事异动

  第十九条  人事异动包括晋升、调任、降职、免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异动按《公司章程》办理。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免。
(三)分公司副经理由分公司负责人提名,报公司同意后,由总经理任免。
(四)分公司、修理厂科级管理人员由各分公司、修理厂负责人任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机关一般管理人员的职务晋升和降职,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由总经理任免。
(六)公司内员工调动,按人力资源部的人事调令执行。

第六章   请假、休假制度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请假按照《管理人员请假审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年休假按《大通公司管理人员年休假规定》执行。

第七章   工资待遇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大通公司员工工资分配办法》执行。出租车驾驶员劳动报酬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修理工工资待遇由修理厂另定。

第八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月度(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任职期考核。
董事会聘用的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考核。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大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务升降、奖罚、续聘、解聘的依据。
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按《驾驶员考核评分办法》执行。

第九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对管理人员按《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大通公司管理人员违规处罚暂行办法》等进行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出租车驾驶员按照《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驾驶员文明服务奖励办法》、《营运督查管理办法》等进行奖惩。

第十章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职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
第二十七条  辞职、辞退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工资和相关补偿,于手续办妥后予以发放。
第二十八条  辞职、辞退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于一个月内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第二十九条  员工辞职、辞退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劳动合同》约定办理。
承包驾驶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出租车经营合同和《劳动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和劳保福利

  第三十条  员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岗位配发工作装。
第三十二条  新春佳节,公司为员工发放节日物资。
第三十三条  员工因病住院,公司进行慰问。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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