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出租车经营合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出租车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公司与出租车驾驶员签定的约定车辆经营事项的合同, 包括与合同相关的申请书、协议书、责任书、承诺书等。
第三条 合同实行二级管理,分公司负责合同签订,营运督导部负责合同审核。
第四条 合同签订要求
(一)合同签订对象必须是:
1、按公司招聘流程审批合格的新驾驶员;
2、符合公司考核准入条件的续签驾驶员。
(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驾驶员法定退休年龄。
(三)合同文本、申请书、协议书由公司统一印制发放,经营合同正本需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四)签订合同前,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就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宣讲,就驾驶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五)合同签订时,按照公司发布的商务政策执行,并写明合同编号、各方信息、车辆信息、起止时间、保证金(押金)、经营收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驾驶员需先签章,并在签章和所有需确认处按手印。
驾驶员签章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再由指定人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在合同修改补充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分公司负责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合同信息记录,营运督导部负责审核。
(六)合同签订后,向驾驶员交付一份,并留驾驶员领取签收记录。
第五条 合同续签
经营合同到期,公司同意不更新车辆原车继续经营的,按以下要求办理续签手续。
(一)考核评价
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15日前进行考核评价,审核驾驶员准入条件,在《考核评价表》上填写评价记录及审核意见,告知商务政策和经营模式,通知驾驶员签收《考核评价表》。
(二)申请续签
驾驶员申请继续经营的,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提交《经营申请书》;未按期提交《经营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经营。
公司提供多种经营模式供驾驶员选择的,驾驶员需选定一种经营模式。
(三)申报程序
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当月5日前,将可继续经营的驾驶员填入《驾驶员准入审核汇总表》,在信息系统文件\文件处理中以报告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四)合同续签
1、符合准入条件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或签订新合同,经营模式不变的,按人填写实际经营起期,延用原合同编号;经营模式转换的,填写新经营起期,启用新合同编号。
2、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分公司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由公司招聘新驾驶员,分公司按公司商务政策与新驾驶员签订合同。
第六条 合同提前终止
经营合同未到期,驾驶员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按以下要求办理终止手续。
(一)申请提前终止合同的驾驶员,向分公司填报《终止经营合同审批表》中的申请书。有劳动关系的,应同时提交《辞职申请》。
(二)分公司按《终止经营合同审批表》的流程审批,包括:
1、查验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营运违规;
2、结清所有款项;
3、验收车辆及附属设施;
4、交还营运证照;
5、交纳电子眼等押金。
(三)按《终止经营合同审批表》的流程审批完毕后,与驾驶员签订《终止经营合同协议书》,方可办理保证金(押金)退还手续。
第七条 合同到期终止
经营合同到期,公司决定更新车辆的,按以下要求办理手续。
(一)考核评价
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15日前进行考核评价,审核驾驶员准入条件,在《考核评价表》上填写评价记录及审核意见,告知商务政策和经营模式,通知驾驶员签收《考核评价表》。
(二)申请继续经营
驾驶员申请继续经营的,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提交《经营申请书》;未按期提交《经营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经营。
公司提供多种经营模式供驾驶员选择的,驾驶员需选定一种经营模式。
(三)申报程序
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当月5日前,将可继续经营的驾驶员填入《驾驶员准入审核汇总表》,在信息系统文件\文件处理中以报告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四)原经营合同终止
分公司按《终止经营合同审批表》的流程审批,包括:
1、查验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营运违规;
2、结清所有款项;
3、验收车辆及附属设施;
4、交还营运证照;
5、交纳电子眼等押金。
按《终止经营合同审批表》的流程审批完毕后,与驾驶员签订《终止经营合同协议书》,方可办理保证金(押金)退还手续。
(五)新合同签订
1、原驾驶员符合准入条件,申请继续经营的,分公司按公司商务政策与原驾驶员签订合同。
2、原驾驶员不符合准入条件或未申请继续经营的,分公司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由公司招聘新驾驶员,分公司按公司商务政策与新驾驶员签订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各方应当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二)驾驶员违反合同约定,达到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条件的:
1、分公司应提前15天将《解除经营合同通知书》书面通知驾驶员。
2、分公司作出关于解除经营合同决定,并下发分公司文件。
3、分公司负责收回车辆及附属设施、营运证照、相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变更
(一)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各方意见一致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二)合同约定的营运车辆报废、被盗灭失并能提供相关法定证明时,公司提供新的营运车辆,替换原营运车辆运营,与驾驶员签订《替换原车运营补充协议书》。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总经理室。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终止经营合同审批表》
附件二:《终止经营合同协议书》
附件三:《解除经营合同通知书》
附件四:《替换原车运营补充协议书》
附件一:
![]() 附件二:
终止经营合同协议书
甲方: 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编号为( )的经营合同。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前,已与甲方结清相关费用(承包费、营收定额、营收分成费等)。
二、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缴违约金。
三、双方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劳动纠纷。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自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解除经营合同通知书
鄂A- 号出租车驾驶员 :
你于 年 月 日与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经营合同。
因你:
1、
2、
3、
依据经营合同第 条约定,我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单方解除与你签订的经营合同,收回车辆。请你在解除经营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速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公司将依规处置你交缴的安全服务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第 分公司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替换原车运营补充协议书
甲方: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就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的经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提供新车替换原约定车辆(车牌号: )运营。新车信息如下:
车型: 车牌号:鄂A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二、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的其他约定不变。
三、经营合同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签订经营合同。
四、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二份,自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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