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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时间:2012-02-28 10:44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点击:
据人民日报报道,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2月27日在联合召开全国出租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

据人民日报报道,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2月27日在联合召开全国出租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求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合理确定承包费用,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构建起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出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将通过实行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探索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透露,劳动部门将指导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依法实行特殊工时制度,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方式,在保障职工休息权的同时,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为逐步解决出租车司机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的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城市“打车难”,各地还将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各地要科学界定出租汽车与城市公交的功能定位,保持出租车与公交车合理的比价关系,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使广大驾驶员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得到合理的营运收入。”冯正霖说。

根据统计,中国目前有8700多家出租汽车企业,有100多万辆出租车、200多万名出租车司机,年运输旅客上百亿人次。

冯正霖说,近年来发生在出租汽车行业内的事件,有一半以上与劳动关系不规范、承包费用不合理、出租车司机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关。他希望此次创建活动能够从制度上入手,让驾驶员能有尊严地劳动,让企业能健康发展。

为听取一线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中国还将建立出租车驾驶员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驾驶员联络员会议。通过联络员,既可以听取一线司机的诉求,也可以传达和解释行业政策,消除误解,化解矛盾。

2011年,杭州、广州、厦门、温州、嘉兴等多地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出租车停运事件。部分出租车司机讨要燃油补贴,要求降低“份子钱”、提高医疗社保等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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