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张延 实习生冯鲜丽 通讯员王丽华)昨从市物价局获悉,本月15日起,我市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标准将由每车次2元下调为1.5元。据了解,这是我市自2006年出台燃料附加费政策以来的首次下调。 2006年,我市起交0.5元的燃料附加费。2010年11月起,武汉建立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在现行营运价格基础上,根据油价变动区间调整燃料附加费。当93#汽油零售价格为5.37-6.02元/升时,燃料附加标准为0.5元/车次;93#汽油零售价格为6.03-6.68元/升时,燃料附加标准为1元/车次;93#汽油零售价格为6.69-7.34元/升时,为1.5元/车次;93#汽油零售价格为7.35-8.00元/升时,为2元/车次。当油价低于5.37元/升时,取消燃料附加。 9日,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统一降低成品油价格,我市93#汽油由7.65元/升降至7.25元/升,到达燃料附加标准调整的区间。在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整方面,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油价上涨到8元/升或下降到4.71元/升时才会进行调整。此前还有市民建议将燃料附加费通过里程计价表一起计算,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技术层面上还不可行。 据了解,目前有关各方正在加紧印制调价贴纸,于15日统一在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市物价局要求,出租车司机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时,必须出具由市地税局开具的燃料附加发票,不开发票者,乘客有权拒付。 又讯(记者李俊 通讯员李钧 彭婧)盛夏即将来临,昨日,市客管处向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6月15日至9月15日的3个月里,出租车营运时必须开启空调,未开空调营运的车辆将处罚200元。 去年5月,根据我市入夏的炎热天气状况,市客管处出台硬规定: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出租车都必须开空调上路营运。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温度不高”、“空调效果不好”、“空调坏了”等理由而拒开空调,除非车内乘客要求不开空调。 此次通知再次强调:如司机不按服务规范使用空调,一经查实,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记入当事驾驶员的诚信档案;市场检查、乘客投诉的空调设施不完好车辆,所属企业应在24小时内召回整改。 市客管处表示,如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上车时,应该提前向乘客说明情况。如乘客仍需要开空调时,司机应按乘客需求开启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市客管处再次公布服务监督电话:82633333。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2-06/14/content_5020234.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