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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料附加调至2元

时间:2012-03-20 09:06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长江日报 点击:
市物价局昨日通告说,今起,我市调整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由现行的每车次1.5元调整为2元,乘客依照出租车主出示的相关凭据交费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王丽华)市物价局昨日通告说,今起,我市调整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由现行的每车次1.5元调整为2元,乘客依照出租车主出示的相关凭据交费。

    据介绍,2010年11月,我市建立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去年初由于成品油价格变动93#汽油价格从6.80元/升调整为7.05元/升,市政府及时启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3月20日,燃料附加标准由1元调至1.5元。

    去年,随着油价几次波动,4月,93#汽油价上涨至7.45元/升,虽进入收取2元燃料附加区间,但鉴于当时价格形势严峻,市政府暂缓启动联动机制。10月,油价下降至7.20元/升。

    今年2月,93#汽油又上涨至7.45元/升,再次进入到收取2元燃料附加的区间。今日零时起,油价再次上涨,93号汽油价格从每升7.45元涨到7.95元。按联动机制规定,我市决定提高出租汽车燃料附加,以疏导油价上涨矛盾。

    按规定,出租车经营者需在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燃料附加标价签,向乘客出具由市地税局统一印制的出租车燃料附加发票。

    物价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搭车涨价、变相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稳定。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2-03/20/content_49785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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