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客运出租车服务,树立武汉“的士”良好形象,市客管处出“硬招”治理司机违规服务。 出租车司机违规 企业承当连带责任 加大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力度,强化文明规范服务的比重,新增乘客投诉率、投诉处理率和处理满意率“三率”考核,与企业新增经营权考评挂钩,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设立7个工作小组对全市64家客运出租企业进行包保,督促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巡查违规服务行为,开展所属驾驶员培训,对违规服务驾驶员从严处理。通过完善企业对驾驶员的“层层问责”机制,提高行业管理效率。 对违规服务驾驶员所属企业及其负责人一并进行相应处罚:受到处罚驾驶员的人次当月累计达到该企业车辆总数3%的,对企业处以3000元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劣质服务行为跟踪到底、督办到底 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对拒载、故意绕道、不使用计价器、拉客宰客等劣质服务行为,按照“跟踪到底,督办到底”的原则,一般在3日内办结回复乘客,并做到“三不放过”: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不放过。 开展以案学法教育。将违规服务典型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印宣传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在全行业内开展以案学法的典型案例教育活动,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规服务行为。在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内开展争创“文明服务明星”、“特色服务标兵”和“服务先进集体”等活动,倡导文明规范服务;对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文明规范化服务典型,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文明规范服务的良好氛围。对查处的违规服务行为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在全行业内引以为戒,强化规范服务意识。 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作用。邀请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对重点地段和时段进行重点监督, 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规服务行为,一律在3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媒体,并将反馈情况在媒体上公布。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查证属实的超标准收费、故意绕道、强行拉客等违规服务行为,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对投诉人予以奖励。 目前。市客管处已成立100人的稽查专班每天在一线检查;7个包保小组定期“下企业”督促各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抓管理;同时,充实投诉处理工作力量,实行24小时受理投诉。同时,启动投诉中心信息系统优化升级,优化系统自动统计,增加数据生成、工作时限提醒和归档等功能,提高投诉工作处理效率和处理工作规范性。 客运出租车投诉电话:027—826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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