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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3条新规严治出租车“玩花招”

时间:2007-09-21 18:52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长江日报 点击:
8种行为将从重处罚 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
  9月至11月,我市相继举行女足世界杯、城运会、八艺节等大型活动。昨日,市客管处宣布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出台3条规定治理出租车违规行为。 

  据介绍,会节期间,市客管处将成立9个专班,24小时集中整治武昌火车站地区(含宏基客运站)、傅家坡客运站地区、汉口火车站地区、新华路客运站地区、金家墩客运站地区和天河机场等6个窗口地段,主要查处“短途拒载”、“故意绕道”、“拉客拼客”、“多收滥要”等违规营运行为。

  稽查人员即日起将每天上路检查,督促司机在高峰时段按规定错时交接班,对悬挂“武昌”、“汉口”等方向牌拒载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客管处推出从严处罚的3条规定:

  会节期间,对无从业资格证营运、载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不使用计价器等8项违规者,将按《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营运3至15天,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

  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司机,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责令停止营运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经营企业在一个月内,所属司机违反《条例》受到处罚的人数,累计达到总数3%的,按《条例》规定的上限,处以企业30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相关企业及司机,在全行业通报,将处罚结果记录在案,作为本年度经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方便乘客投诉,市客管处开通24小时电话:82632205、8263333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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