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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学习内容

时间:2017-08-12 14:04来源:一分公司 作者:一分公司 点击:

 2017年8月安全学习内容

 
  一、根据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车辆经营合同的约定,为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对全部出租车辆投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商业险。
  二、秋季行车安全指南助您在温度渐降,雨、雾渐多的日子里安全行驶!如何做好秋季行车安全?
  1、行车前的准备    1.秋季人们会出现“秋乏”现象,会导致精神不振,注意力不集中。因此要保持睡眠的充足和饮食的合理,从而保证驾车精力集中,避免事故发生。    2.秋季行车前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路况信息,及时做好防雾防雨的相对准备。    3.秋季行车,会产生一种抢时心理,会在潜意识中比夏季开车时要快一些,所以要保持平稳驾驶,最好保持中速。    4.出行前,应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并检查灯光装置是否完好,特别是雾灯。这点在雾天尤其重要!    5.汽车秋季保养需要注意九点,分别为:车辆外部保养;轮胎保养;发动机舱保养;刹车系统保养;暖风管线及风扇保养;进风口或进风格栅电子扇保养;空调保养;蓄电池保养;内饰保养。
  2、行车中要注意    1.秋季能见度降低,路面易湿滑,汽车附着力下降,行车条件变差。当车辆发生侧滑的时候,应采用“点刹”的操作方法,同时将方向朝侧滑的方向转方向,使侧滑的车辆得到控制。禁止踩制动。    2.面对大风天气,行人和骑车人往往在车前,可能会猛然拐弯抢占上风头或因刮风影响视线慌乱骑行。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必须谨慎驾驶,随时观望行人和车辆动态,采用防范方案,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雨后路面会形成一层薄泥,车轮与路面的磨擦系数减弱,这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一大障碍,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驾驶人员在秋雨路滑情况下,行车要多注意多观望。既不要空档滑行,又不可尾随前车过近。以中速行车为好,切忌急刹车。同时,在坡道,变道和路面复杂的情况下,注意横滑和滑坡现象。    4.雾中行车,千万不要开快车,严谨超车和强行,能见度大于200米时,时速最好不超过60KM/h,小于200米时,时速最好不超过30KM/h。要和前车保持足够反应事故的车距,当发现后车跟随太紧时,可亮起刹车灯,提醒后车。可以靠路面的白色车道标线以及前车的红色尾灯来引导视线。    5.雾天的夜晚行车,不要开远光灯!    6.如遇雾天车辆故障,或必须等雾散去再行车,应当开亮雾灯、近光灯和双闪灯,紧靠路边停车,在车尾30米以外放置明显标志。
  三、为切实有效地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促进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形成文明礼让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氛围,从2017年6月26日起,武汉交警在全市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集中交通整治活动,驾驶员一旦因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被查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扣3分。从5月25日开始,武汉交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教育宣传工作,截止25日,在全市范围内,武汉交警已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进行了15876次宣传教育。昨日,全市共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宣传教育1358次,开具处罚决定书125张。
 
 
2017年8月营运学习内容
 
关于迎接文明城市复评
开展“百日文明行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交委、市客管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的工作部署,重振行业窗口形象,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公司决定开展“百日文明行动”,以此促进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强化管理责任意识,抓实驾驶员培训教育;
  2、靓丽车容车貌、压降乘客投诉、严打劣质服务、杜绝无证经营;
  3、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中不失分。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百日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李懋任组长,李道兵、顾成、陈祖运任副组长,各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运督导部,李晨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安排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通知》(武政规〔2017〕30号)要求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车辆定期召回制度,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安全整洁;确保智能终端、计量计价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依据企业管理制度对违规服务的驾驶员采取学习教育、停运整顿等整改措施,建立并严格实施违规退出机制。企业加强管理有规可循、责任重大,严格管理要理直气壮。 
  (1)各分公司要迅速召开迎检复评百日文明行动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明确目标和安排。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做好留存备查。
  (2)各分公司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营运督导部对于超期或降低标准处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违规整改的分公司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大通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处理责任人。
  (3)营运督导部负责在总部园区、渣家左路、瑞祥路、多能多利及万瑞公共刷卡点,督查车辆刷卡前检查的落实情况,对不认真履职的车检人员追究责任。
  2、广泛宣传发动,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
  (1)认真做好驾驶员月度培训,宣讲“百日文明行动”的目标及相关要求。
  (2)及时通过大通微信号、微信群、宣传横幅和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百日文明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活动氛围。各分公司要统一在车上张贴静电贴提示应知应会内容。
  (3)组织驾驶员签订文明服务承诺书。各分公司务必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须知》(见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出租车测评标准》(附件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等应知应会内容,确保创建文明城市支持率100%。
  (4)对驾驶员规范服务流程再教育、再强化。各分公司要培训所属驾驶员自觉遵守《全国文明城市出租车测评标准》。
  (5)强化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下驾驶员复训与考试。从8月1号开始,凡是出现测评扣分的驾驶员一律回分公司进行实操演练,拍照留存。做到注重教育培训,罚教并举。
  (6)及时处理行业第三方测评和营运督查的不合格项目。各分公司应认真清理前期遗留的违规,并在“百日文明行动”期间处理完毕,公司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
  (7)积极开展普通话班组活动,号召驾驶员营运时使用普通话服务,注意文明用语。活动期间, 每个分公司要开展一次普通话服务班组主题活动,作为管理达标考核单独考核项目。
  3、严格车辆检查,靓丽车容车貌  
  (1)各分公司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所有车辆车容车貌、标志标识的对标自查自纠。逐一逐项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不达标不上路营运,认真做好自查台账记录。
  (2)各分公司和公共刷卡点要严格按照刷卡前的车辆检查流程,认真检查车辆、清扫卫生死角,保证车容车貌的干净整洁。8月1日起,集中办公区域的车辆检查,由各分公司自行负责,在《车辆检查记录本》和微信平台登记相关检查内容。
  (3)自8月21日起,领导小组各成员带队保证每周上路检查一次。同时检查驾驶员系好安全带、不使用手机、不私自安装使用电台、应知应会的知晓率。每天检查人次不少于20人,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4、压降乘客投诉,赢得社会好评
  (1)做好投诉的预防工作,教育并帮助驾驶员对营运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要及时有效地化解,把投诉消灭在萌芽状况。对发生投诉的驾驶员,要帮助细致分析、耐心讲解、查找导致投诉的原因,吸取教训避免再有投诉发生。
  (2)严格受理乘客投诉处理流程和处理标准,严守投诉处理的时效性,对车辆召回要有刷卡记录留存。对于主班驾驶员年度内发生四次有责投诉、副班驾驶员年度内发生三次有责投诉的,依规解除经营合同(协议)。
  (3)严控单车多次投诉的发生。对年度内发生三次及以上投诉的车辆,营运督导部开具督办单,督促各分公司落实对车辆停运的处理。
  5、严打劣质服务,保障乘客利益
  (1)对劣质服务的驾驶员,依规责令车辆停运1至15天。主班驾驶员年度内发生三次劣质服务、副班驾驶员年度内发生二次劣质服务的,依规解除经营合同(协议)。投诉情节恶劣者,解除出租车经营合同(协议),直至上报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2)建立“三站一场”窗口地段日夜巡查制。对窗口地段发生的劣质服务严格按照《营运督查管理办法》的处罚上限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3)鼓励乘客监督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利益。逐笔兑现查实拒载对乘客的奖励。对查实故意绕道、多收滥要、违反承诺的,驾驶员必须全额退还乘客车费。对线路纠纷的,退还乘客超出经济路线的车费。
  6、杜绝无证经营,严查严防严处
  (1)营运督查队加密夜间督查次数、延长督查时间,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2)各分公司集中排查存在无证经营的车辆,重点防范。不得隐瞒、姑息无证违规经营。
  (3)对于查处的无证经营、开车逃避检查、拒不接受营运督查的严重违规,从重处罚500元。制订实施对无证经营车辆从严考核,“一票否决”的具体措施。
  四、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总结表彰
  8月至10月间,全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已进入临战状态,领导小组将随时抽查各分公司迎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检查结果与各分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将进行责任追究。
  对积极参与且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在管理达标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考评和驾驶员评分中单独加分。对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中失分的集体采取“一票否决”。对因营运违规或不严格履职尽责造成失分的责任人,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各部门、各分公司要认真对待此次迎检复评百日整治的活动,珍惜之前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直面问题、补短板,克服困难、勇担当,将迎检工作抓稳、抓牢、抓好,以此为契机带动下半年服务质量工作的有力推进。
  特此通知
 
  附:1、《创建文明城市须知》
       2、《全国文明城市出租车测评标准》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创建文明城市须知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中国梦: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三、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武汉精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
 
附件2:
全国文明城市出租车测评标准
 
  (1)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干净卫生,车况良好;
  (2)驾驶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仪表整洁,不在车载电话里面聊天闲谈;
  (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
  (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
  (5)车身无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无违章驾驶、拒载、绕路等现象;
  (6)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司机姓名等信息);
  (7)在电子显示屏或车内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公益广告数量大于全部广告的30%。
  (8)驾驶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志愿精神和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10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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