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学习内容
营运学习内容
这个月我们公司驾驶员产生了15起投诉,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心态放正,规范服务。5033和5160已经二次投诉了,如果今年再来一个投诉会导致合同不能正常续签和停运处罚。
大家一定要保持车声干净整洁,5142车身有划痕在武昌站排队被督察人员拍照,下整改通知要求整改。
案例1、来电人投诉2022-02-2210:55分从伟业大厦到天街打车花了20元,平时坐车13-15元左右,司机绕路,请政府协调处理。 调查:据调查:02月22号10:55左右乘客当时从伟业大厦坐了辆车牌号为AXY484的出租车去江宸天街,本来应该走二环线唐家墩路,驾驶员走建设大道导致车费过高,并且没有和乘客说明解释。公司认定司机有责,投诉成立。 处理:违规罚款500,停运3天,批评教育司机,记入诚信记录档,学习规范服务流程。 归避方法: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该按公里数最短的路径行驶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要更换营运路径,首先告诉乘客需比正常路线远多少公里,大概要多出多少钱,征得乘客同意,而不是擅自更改线路,乘客必须有知情权。
![]() ![]() 案例2、来电人投诉:我3月16日上午10:30左右,在洪山区武汉站站外乘坐出租车鄂AXJ413,乘坐期间,该出租车司机还另外加客,并且对方和我去的还不是一个方向。请相关部门帮忙核实处理。 调查:据调查:03月16号10:30左右乘客当时武汉站乘坐了辆车牌号为AXJ413的出租车,该司机不顾原乘客反对半路又带了一个乘客,原乘客直接下车投诉该驾驶员。公司认定司机有责,投诉成立。 处理:违规罚款200,写思想认识,批评教育司机,记入诚信记录档,学习规范服务流程。 归避方法:营运过程中应该杜绝拼客行为,该驾驶员在原乘客极力反对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拼客,让乘客只能下车投诉他。我们在营运过程中一定要按乘客要求行驶,服务好乘客,我们让乘客不满,换来的就是乘客的投诉和罚款!
望各位司机师傅千万不要撞枪眼,赚个辛苦钱不容易。
最后就是在营运中一定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乘客满意。
安全学习内容
第一部分:大通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最新修订
第四章 交通事故处罚
第十一条 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对驾驶员的处罚标准:
(一)合同期内,发生一般以上有责交通事故(即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有责交通事故),按事故的责任大小和事故的次数,依赔付金额和以下比例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发生全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2000元;发生主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500元;发生同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元;发生次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500元。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承包人第一次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原则上不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有特殊原因的,由承包人申请,分公司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公司可为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同时对承包人处以事故赔付金额20%的罚款。
第十五条 合同期内,承包人第二次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不予办理保险理赔。
第二部分:分公司2月份安全情况通报
1)安全事故通报:
2)安全事故通报及典型事故分析:
(1)违规掉头。2022年3月4日早上7点左右,我公司主班驾驶员(自编号5049),驾驶车牌号鄂AXW961车辆,在工业四路至白洋桥路路口调头时由于未注意观察减速,不慎与逆向骑行的电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受损,电动车骑车人腿部受伤入院,车辆被扣。经青山大队处理我方驾驶员负事故同等责任。
![]() (2)重点交通违法车辆通报(2022年2月):发生一次扣6分及以上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年度内累计发生6次及以上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应参加回炉复训。
根据交通大队及公司关于处理交通违法的最新规定要求:当月有违章的,需在次月月底之前清零。截止于3月31日还未处理完1、2月电子眼的有:
第三部分:安全行车提示
雨天增多,车辆行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防视线不清。雨中行车,司机视线受阻,行车中应降低车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防雾灯;刮雨器失效时应及时修复。夜间下雨时,为防止打开前大灯而形成炫目的光幕,应关闭前大灯使用防雾灯,同时降低车速。
2、防行车撞人。雨中行人手撑雨伞,骑车人头戴雨帽,使他们的视线、听觉都受到限制,往往在车辆临近时会突然转向或惊慌失措,使司机措手不及。因此,司机在雨中行车时应:减速行驶多鸣笛,耐心避让莫急躁。
车辆防疫小知识:
1、封闭车内环境也要增加空气流通,驾驶者应在车辆处于空旷场所时多通风,做好换气工作。
2、空调滤芯须定期清洗,不干净的空气滤芯会滋生大量细菌,从而产生异味,驾驶员需要定期清洗汽车空调滤芯。
第四部分:2022年度交通“0违法” 好 司 机 挑 战 赛
为倡导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压降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五分公司公司号召全体主副班驾驶员,积极参与“2022年交通“0”违法好司机挑战赛”活动,在日常营运中努力做到安全行车无事故、文明驾驶无违法的良好习惯,为减少违章成本,构建优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造城市文明形象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分公司对于“0违章”车辆设置一定数量的奖品,号召大家积极参与,鼓励大家取得好成绩。
2022年1-2月份电子眼违章公示: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2022年4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开始实行,这些条款有变化:
由原来的扣分值12,6,3,2,1分,调整后为12,9,6,3,1分。在原本的基础上取消了2分,增加了9分这个扣分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节 驾驶员从业许可
第二十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第三章 营运服务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和巡游车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
(二)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三)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四)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备;
(五)未经乘客允许不得另载其他乘客;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营运中不得进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运送乘客,经过依法收费的道路、桥梁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由乘客承担。驾驶员应当向乘客出具通行费发票。
第三十条 乘客租乘客运出租汽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物品;
(三)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以及其他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
(四)不得在车内吸烟或者向车外抛洒废弃物,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有陪同或者监护人员;
(六)目的地超出本市行政区域或者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的,应当配合驾驶员到治安检查站点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七)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车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驾驶员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车费,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
第二节 巡游车营运服务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有客、空车待租、暂停服务和电召时,显示明确标志;
(二)不得议价、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
(三)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和其他主要人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不得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及附属管理功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拒载乘客的行为:
(一)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停车问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
(二)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在乘客集散点或者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接受电召等预约服务后,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
(四)在经营区域内以自定营运目的地等方式挑选乘客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不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二)不出具车费发票的;
(三)起步价里程内因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
(四)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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