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更新 / 每月学习 / 设为主页 / 管理信息系统 / 用户登录 / 投稿统计/ 总经理信箱 / 客户服务

2021年8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1-08-02 09:22来源:五分公司 作者:五分公司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进窗口地段注意事项
 
  1、有乘客上车就要无条件带走,不要拒载。
  2、站点排队时,车上没有乘客也不能抽烟。
  3、车内是否干净,脚垫有无破损。
  4、发票要主动给乘客 ,乘客不要时要撕下来,不要残留发票。
  5、LED屏是不是亮的。
  6、大家进站一定要服从管理。
 
车内摄像头不能遮挡、角度要正确
 
  1、不要下拉挡板挡住车内摄像头,每天有管理人员抽查,查到有遮挡行为,下单整改。
  2、日常养好检查摄像头是否角度正确的习惯,尤其是夜晚洗车,洗车师傅擦洗后,容易产生偏移。(摄像头上有个小三角形,朝上朝正中间)
  3、每日管理人员会抽查一定数量车台数的车内情况,发现载客时抽烟、进食、玩手机等情况,一律下单整改。
 
今年大力度查处外观是否干净整洁
 
  前后杠擦伤、车身油漆脱落及色差、顶灯后屏不亮、
  有客灯不亮、拖勾盖掉了、轮鼓盖掉了等。
  日常师傅除了营运,一定要保持车辆设备及外观的完好。
 
 
安全学习内容
 
  第一部分:大通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最新修订
 
第四章   交通事故处罚
 
  第十一条  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对驾驶员的处罚标准:
  (一)合同期内,发生一般以上有责交通事故(即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有责交通事故),按事故的责任大小和事故的次数,依赔付金额和以下比例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发生全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2000元;发生主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500元;发生同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元;发生次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500元。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承包人第一次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原则上不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有特殊原因的,由承包人申请,分公司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公司可为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同时对承包人处以事故赔付金额20%的罚款。
  第十五条  合同期内,承包人第二次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不予办理保险理赔。
 
  第二部分:分公司7月份安全情况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及典型事故分析:
 
  7月份发生2起开车门事故:下车过程中开车门与后方电动车相撞,致使车辆受损、人员受伤。
  其一:2021年7月21日中午12点左右,自编号5158驾驶员,将车辆停在青山区冶金大道10号路段吃中饭,在开门的时候车门与后方行驶电动车相撞,导致我方车门受损,对方受伤。经青山区交通大队处理,我方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造成人伤损失约10000元。
  其二:2021年7月30日上午8点左右,自编号5019驾驶员将车辆行驶至永清小路停车下乘客时,由于乘客下车过程中没注意后方来车,导致与后方电动车相撞,造成人伤损失约1000元。
 
  疲劳驾驶导致三车相撞:
  2021年7月29日下午4点左右,自编号5109驾驶车辆行驶至循礼门地下通道时,由于司机疲劳驾驶刹车不及时不慎与前方两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3车车损,经江岸大队处理我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第三部分:安全行车提示:
  夏季高温天气安全行车提示:
  1、切记不要疲劳驾驶,高温天气容易犯困。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感觉累了,一定要就近找安全的地方休息;
  2、夏季高温容易导致车辆自燃,驾驶员在出车前需要检查一般的电路、油路、灭火器等设施,行车过程中也得注意:如果有冒黑烟、焦糊味就需要及时的靠边停车检查,不能强行行驶;
  3、不要在车内摆放杂物,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香水、移动电源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
  4、夏季突降大雨,无法清晰观察周围路况时,请确保安全靠边停车打开双闪灯,切勿继续驾驶;
  5、切勿将车辆停在低洼地段,避免车辆泡水,造成财产损失。
 
  特别提示:各位驾驶员严格登签信息,安全事故、交通违法落实到个人,如遇交通事故及时跟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