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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3-04-03 11:1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一、月度营运情况分析。
 
  2023年02月,公司主要营运指标中,乘客投诉率0.476‱(行业转办投诉率0.403‱)。涉及综合管理指标中,驾驶员人车比系数1.57。
 
  1、受理投诉81起,有效投诉52起,投诉有误29起。其中:交通局转企业处理44起,其它37起。
 
  2、受理劣质服务12起,其中:拒载乘客7起,认定7起;故意绕道5起,认定5起。
 
  3、受理失物查询46起,其中:未找到失物18起,找到失物28起。
 
  二、元月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情况。
 
  根据“市交通局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系统”显示,公司2023年元月份的考核得分为999.47分。
 
  被扣分项目分别为:1、“车容车貌不合格、驾驶员车内吸烟及未使用文明用语”项,共15台车被行业稽查人员查处,被扣0.43分;2、“武汉出租车服务码不满意率”项,共12台车被乘客“差评”,被扣0.1分;3、“武汉出租车服务码”的车辆覆盖率”项,共3台车未张贴服务码,公司申诉后支队纳入作废处理,未扣分。具体如下:
 
  三、有关工作通报与要求。
 
  1、2023年2月,双燃料与电动车合并计算后,公司营运车辆日均营运收入494.47元,与元月(437.31元)相比,增加57.16元,上升13.07%;单车日均营运次数21次,与元月(19.85次)相比,增加1.15次,上升5.79%。
 
  2、2月乘客投诉受理数81起,与元月相比,增加11起,上升15.71%;行业转办乘客投诉44起,与元月相比,减少10起,下降18.51%;劣质服务12起,与元月相比,增加5起。自元月以来,公司出租车服务质量连续两月下滑严重,各分公司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坚决扼制乘客投诉上升势头。
 
  3、2月15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印发了《关于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的通知》,从2月开始到5月,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等违法行为。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整治行动,行业查处违规时必须提供相关音视频予以查证。
 
  4、今年,乘客评议满意度目标要保持在99.96分及以上,单车评议数每月要达到70次。为了推进乘客评议满意度工作,公司会通过车载终端发布请乘客评议的视频,并对乘客评议达标以及完成情况好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乘客差评,各分公司要加大查处力度,总结分析原因进行改进;对于评议次数不达标及多次差评的驾驶员,要定期组织参与回炉学习。
 
  5、截止2月,分公司、公共刷刷卡点、督查队按照相关标准共推荐46台最美出租车。除302公司与公共刷卡点外,其他分公司与督查队均没有推荐最美出租车,各分公司与督查队要重视最美出租车评选工作,加大推荐力度。
 
  6、2月,营运督导部通过视频监控平台抽查车辆700台次,发现问题车辆1台,6186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使用手台,已按照督查不合格输入管理系统,相关公司按规定予以处理。
 
 
安全学习内容
 
  3月事故情况:
 
  共发生有责事故12起,其中全责事故11起,主责事故1起(伤人)
 
  典型事故案例:AXC203 伤人事故
 
 

 
  事故经过:2023-03-21 23:10 汉西路建设大道交汇路口,我方驾驶员驾驶与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一人受伤(髂骨和髋骨粉碎性骨折),交警经调查后定我方驾驶员主责。
 
  安全科在现场取证,发现汉西路建设大道交汇路口在修路,红绿灯路口左侧有绿幕遮挡,驾驶员在红绿灯闯黄灯,并未减速,与斑马线突然出现的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伤人事故。
 
  事故原因:驾驶员在红绿灯路口闯黄灯,未减速或者停车观察路面情况,造成事故。
 
  事故总结:在经过红绿灯时候,一定要养成提前减速或停车观察路面情况的习惯,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视线有遮挡的情况下不能闯黄灯。
 
  一、如何预防交通违法
 
  1、经常关注所在城市的交通网。 没事的时候多去交通网站看看,因为上面会公布新增的违章抓拍地点。不光新增的,各个违章地点都会有公告。熟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了哪里有拍违章的,我们就会提高警惕,自然就会避免违章。
 
  2、交通路口提前变道。 有的驾驶员开车太随意,总是习惯到了路口才想起变道,一不留神压了实线被拍到,必然会违章。因此我们都应该提高注意力,现在车比较多,提前做好变道才是避免违章的好方法。
 
  3、避开重要交通路口。 重要的交通路口往往都是违章的高发地,熟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如果路线允许,最好避开重要的路口,多跑几公里和违章比起来要划算多了。 
 
  4、陌生路线可以开导航。 如今电子技术越来越发达,可以说是车车有导航了。导航的功能越来越全,如果去陌生的地方不熟悉路线,我们可以开导航规划路线,也能有避免不必要的违章。但是有一点,导航最好要定期进行更新。 
 
  5、禁止随意停车。 宁愿花费用去停车场,也不要随意停在哪个路边。有些路边没有明确指示牌的,或者你不知道已经发的公告,都有可能被贴条罚单。与其花费几块钱的停车费,违章的费用可不太划算哦。
 
  二、春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1、注意防止“春困”疲倦
 
  春季气温回升,昼长夜短导致人们睡眠不足,兴奋之后致使驾车人驾驶一段时间后易发困,特别是中午前后的6个小时,是最易人发困时段,克服春困和疲劳驾驶必须做到:
 
  (1)平时要正确处理生活事务,娱乐要适可而止,以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充足的驾驶精力。
 
  (2)运营中调节间隙特别是中午时段,加强活动和锻炼,多呼吸新鲜空气,平时要多吃些富含维生素、碱性的食物,以助克服春因。
 
  2、春季由于季节的变化和人体生理的反应,驾驶员在行车中很容易导致疲劳。因此,营运工作不要过分劳累,娱乐要适可而止,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以保证充足的驾驶精力。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险路、人车罕至路段不得行驶。
 
  3、春季雨天增多,车辆行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防视线不清。雨中行车,司机视线受阻,行车中应降低车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防雾灯;刮雨器失效时应及时修复。夜间下雨时,为防止打开前大灯而形成炫目的光幕,应关闭前大灯使用防雾灯,同时降低车速;
 
  (2)防行车撞人。雨中行人手撑雨伞,骑车人头戴雨帽,使他们的视线、听觉都受到限制,往往在车辆临近时会突然转向或惊慌失措,使司机措手不及。因此,司机在雨中行车时应:减速行驶多鸣笛,耐心避让莫急躁;
 
  (3)防车辆侧滑。下雨时,路面上的雨水在车轮与路面之间形成“润滑剂”,使机车的制动性能变差,容易产生侧滑。为防侧滑,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高速行驶,避免急转弯或急刹车,会车时应加大横向距离。当前轮侧滑时,可将方向朝产生侧滑的相反侧纠正;当后轮侧滑时,则应将方向朝产生侧滑的同侧转动,切不可打反。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
 
  第十一条  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对驾驶员的处罚标准:
 
  (一)合同期内,发生一般以上有责交通事故(即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有责交通事故),按事故的责任大小和事故的次数,依赔付金额和以下比例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发生全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2000元;发生主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500元;发生同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元;发生次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500元。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节  驾驶员从业许可
 
  第二十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第三章 营运服务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和巡游车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
 
  (二)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三)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四)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备;
 
  (五)未经乘客允许不得另载其他乘客;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营运中不得进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运送乘客,经过依法收费的道路、桥梁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由乘客承担。驾驶员应当向乘客出具通行费发票。
 
  第三十条 乘客租乘客运出租汽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物品;
 
  (三)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以及其他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
 
  (四)不得在车内吸烟或者向车外抛洒废弃物,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有陪同或者监护人员;
 
  (六)目的地超出本市行政区域或者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的,应当配合驾驶员到治安检查站点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七)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车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驾驶员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车费,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
 
第二节  巡游车营运服务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有客、空车待租、暂停服务和电召时,显示明确标志;
 
  (二)不得议价、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
 
  (三)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和其他主要人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不得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及附属管理功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拒载乘客的行为:
 
  (一)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停车问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
 
  (二)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在乘客集散点或者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接受电召等预约服务后,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
 
  (四)在经营区域内以自定营运目的地等方式挑选乘客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不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二)不出具车费发票的;
 
  (三)起步价里程内因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
 
  (四)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的。 
 
 
《雷锋车》评选管理办法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分公司同意并向政治工作部报备的,可保留《雷锋车》荣誉:
 
  1、原副班驾驶员转为同车主班驾驶员,申请保留《雷锋车》。
 
  2、双班驾驶员变更一人时,新驾驶员申请成为《雷锋车》驾驶员。
 
  3、副班驾驶员变更时,新驾驶员申请成为《雷锋车》驾驶员。
 
  第十六条  《雷锋车》驾驶员发生如下情行之一的,取消《雷锋车》荣誉:
 
  1、参与影响社会、行业稳定的活动。
 
  2、不参加行业和公司组织的文明创建、站点保供、社会公益等活动。
 
  3、拒绝提供《雷锋车》延伸服务。
 
  4、主、副班驾驶员发生变更,新驾驶员未按规定办理保留荣誉手续。
 
  5、发生营运严重违章行为。
 
  6、一年内发生二次有责乘客投诉。
 
  7、发生重特大有责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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