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习《交通法》想到的……(1017号车江勇)
时间:2010-03-01 09:33来源:大通一分 作者:江勇 点击:次
前不久我因一起交通事故,按分公司处理程序在电脑上进行一次交通法规模拟考试,结果只得了74分,按要求90分才及格。我不服气,又考了一次,结果还是没有达到标准。
我开了18年出租车,应该不会这样啊。管理人员说:“社会在进步,环境在变化,道路肯定也会是变化多样的,光路标都一百多种,你不学习,以后连路都不会走的。”
我想,既然是职业司机,就应该懂法、守法,不断学习,增强安全行车意识。通过学习,我总结以下开车的心得体会:
以前觉得黄灯亮了就是用来抢的,后来得知黄灯是用来停车的,现在过绿灯都要带脚刹,让一让那些抢黄灯和闯红灯的。
以前觉得自行车和行人真让人心烦,现在发现汽车才是最不讲道理的东西。
以前给人迸道时,还要向前挤一把,现在只要有个迸进来了,就让一把,心里琢磨着此人是不是急着去医院。
以觉得有事就得急刹车,那车胎的尖叫专门用来警告不遵守规则的人,现在知道,能让就要让,汽车不是想停哪就停哪的,后面的车也不是你能停他也能停的住的。
以前觉得在车流中窜行,能抢到不少时间,现在发现只要选的路好,并不比那些开F1的人慢到哪里去。
以前觉得在人流中穿行,是车技好的象征,现在知道,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钱衡量的。
以前觉得偶尔违章没有多大关系,现在知道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于次数的不同,与运气的好坏没有多少联系。
以前羡慕哪些雪亮的疝气灯,晚上开车总喜欢开着远光,不管对方是否晃眼,现在知道了,如果对方什么也看不见,处在危险边缘的也包括自己。所以每次会车首先变成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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