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学习内容
相关工作通报与要求
1、12月,乘客投诉受理数较上月减少4起,下降5%;行业转办投诉数较上月增加1起,上升11%;劣质服务与上月相比增加4起起,上升200%。
2021年,公司共受理乘客投诉1007起,与2020年818起相比,增加189起;行业转办投诉数785起,行业转办投诉率0.547‱,行业转办投诉率与去年0.643‱相比,下降14.9%,完成年初“再降行业转办投诉率10%”的目标。
2、12月,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营运车辆被乘客评议125794次,与上月122345相比,增加3449次;营运车辆单车日平均扫码次数2.47次。乘客评议平均分99.96分,与上月持平。
2021年,公司营运车辆被乘客评议1376007次,车日均评议2.30次,是行业要求的1.3倍。乘客乘车满意率99.90,与年度工作目标99.83相比,增加0.07。
3、11月质量信誉考核中,公司营运车辆因车容车貌、驾驶员吸烟等问题被查处59起,与上月相比增加13起,被查处数连续两月上升。
4、12月,营运督导部通过车机平台抽查车辆770台次,发现问题车辆9台,2110、2168、5044、6032、6044、B3065存在玩手台现象,2083、3219、6243存在摄像头故障。上述9台车均按督查不合格输入管理系统,相关分公司按规定予以处理。
5、12月8、13日,公司营运督查队按自编号尾号对“2”尾车辆进行了集中检查,应到165台,实到164台,因事故修理未到1台。
6、临近年关,营运车辆业务量上升,各分公司要加强驾驶员队伍教育培训,扼制拒载、绕道、议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安全学习内容
一、冬防春运期间如何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及车辆安全啊技术状况
1、增强冬季行车安全意识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防冻、防滑、防事故,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切忌在冬季仍以其他季节的驾驶习惯行车。
2、车辆换季保养要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1)防冻液。车辆在日常维护过程中,有可能在防冻液中加入过普通水,则必须更换防冻液。冷却液不足的要补足,否则会使发动机水温过高,导致发动机机件的损坏。更换防冻液要严格按产品使用方法操作,关键是要注意尽可能地放干净水,尽可能地排完气,不要产生“气阻”,要尽可能地加足,待发动车辆运转一会后观察情况,适量补足。要做到勤检查,勤补充。
(2)蓄电池保暖及充电。汽车的蓄电池多为铅酸电池,在严寒的环境里往往会因受冻而降低功效,可采取适当措施为蓄电池保暖和充电。
(3)注意检查轮胎。冬季气温寒冷,橡胶在低温环境里相对变硬、变脆,因此气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轮胎寿命和行车安全。气压过低,会使轮胎壁折曲度增大,加上低温很容易使胎壁橡胶发生断裂;气压过高会使轮胎抓地力降低。要注意检查各个轮胎的充气是否均衡。也可以考虑在冬季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冬季轮胎。
(4)冰雪天气安装防滑链。冰雪天气,应在出行之前安好防滑链,不要在遇到冰雪路面之后再安装,因为临时停车安装防滑链比提前安装麻烦,也不利于安全。安装、拆卸前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如在繁忙的路上,需要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安装防滑链后,行驶速度一般不要超过50Km/小时,并注意尽可能避免突然加速或减速。并可考虑携带铁锹、铁镐等防滑工具。
3、多给车辆做冬季“体检”冬季行车对车辆零件的损耗较多,应当经常对车辆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如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等关键部位,从而消除安全隐患。着重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1)检查燃料、发动机润滑油、制动液等液体情况;
(2)检查所有的车灯,包括照明和信号装置;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冠有没有破损;
(4)检查发动机软管是否有破裂或者渗漏现象;
(5)检查风扇皮带有无损伤,松紧程度是否合适。
(6)检查有否安装防滑链,也可携带铁锹、铁镐等防滑工具。
4、及时了解路况信息
驾车出行前,提前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掌握路况信息,提前作好应对准备。
二、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的发生,限时处理完毕交通违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安全技术部、分公司二级管理。安全技术部是责任管理部门,对分公司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的权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控制交通违法的总目标,把压降交通违法数,特别是压降超速、违反交通信号、违法掉头或变更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作为预防、压降交通事故的主要管理措施;将交通违法数作为对分公司、驾驶员考核的项目。
第四条 安全技术部负责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系,按月取得最新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并向驾驶员提供。分公司负责通过车载智能终端的驾驶员登签信息和视频录像确定违法行为人。
第五条 安全技术部负责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系,按月取得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分公司负责督促违法行为人在公安交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车辆交通违法必须在车辆年审期限7天前处理完毕,未处理完毕的,分公司应通过计价器刷卡将可营运日期设定在车辆年审期限内。
第六条 对交通违法驾驶员应采取以下教育、警示与考核措施:
(一) 发生一次扣6分及以上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年度内累计发生6次及以上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应参加回炉复训。
(二) 发生一次扣3分及以上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应予以考核扣分。
第七条 安全技术部负责定期分析重点交通违法项目、多发交通违法的路段,制定压降交通违法的具体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公司处理重点、多发交通违法的驾驶员。
第八条 分公司负责督促所属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确保车辆按期年审签章;组织所属驾驶员的回炉复训,做好培训记录存档备查,并跟踪改进情况。
在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前,分公司应查询确认车辆无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并收取1000元至5000元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押金。
第九条 驾驶员负责及时处理本人交通违法,主班驾驶员应承担副班驾驶员交通违法未及时处理的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总经理室。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三、2022年分公司电子眼情况,元月份1-20日分公司在变246台车辆共发生42条电子违法记录,其中违法停车的行为20条、不按导向车道指示通行的行为10条、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为(闯红灯)5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请各当事驾驶员吸取教训,其它驾驶员引以为戒。
一、违法停车的行为20条明细
![]() 二、不按导向车道指示通行的行为10条明细
![]() 三、不按信号等指示通行(闯红灯)的行为5条明细(需要网上回炉学习)
![]()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2022年4月1日起,新的记分《办法》开始实行,这些违法行为,记分增加: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3分。
2、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章 驾驶员考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计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情况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当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15日内,按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有关信息录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库,清除培训前的扣分和加分。在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二十七条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申诉或者举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会同行业协会进行调查核实,申诉和举报属实的,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予以更正。
附件3
武汉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