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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1-12-01 14:4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12月学习内容
 
营运学习内容
 
  一、计价器刷卡管理规定
 
  计价器实行司机卡期限、管理月卡期限、车载智能终端次数限制(一般为100次)三重管理,以先到期限(次数)为准停止计价器运行。
 
  (一)驾驶员定期到分公司、公共刷卡点自助刷司机卡,以延长计价器运行期限,按单车表现,给予不同运行期限。
 
  (二)驾驶员每月28日前,到所属分公司,由管理人员刷一次管理月卡,延长运行期间至下月28日。
 
  (三)在特定情况下,方可启用车载智能终端的次数限制。
 
  驾驶员在分公司、公共刷卡点自助刷司机卡时,应先接受车辆检查。
 
  司机卡每次刷卡或重新制卡时,刷卡终端根据信息系统数据自动设置延长运行期限,一般为7天。
 
  车辆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设备,且全部驾驶员上月完成按期缴费、学习培训、车辆保养等管理要求,完成乘客评议、扫码收款、网约接单等运营目标的,司机卡刷卡时,可运营期限按以下标准相应延长:
 
  (一)已连续3个月无乘客投诉、无有责交通事故的,每次刷卡延长运行期限15-20天。
 
  (二)已连续6个月无乘客投诉、无有责交通事故的,每次刷卡延长运行期限30-40天。
 
  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在公共刷卡点自助刷司机卡,分公司应明确整改意见,或进行有效整改后,方可办理人工刷卡或重新制卡:
 
  (一)已连续2个月有跨月欠款记录,或当月23日后未完成当月缴款的。
 
  (二)有乘客投诉、营运督查、乘车测评、营运违规、安全处罚未处理的。
 
  (三)有驾驶员未完成上月学习培训的。
 
  (四)上月未完成乘客评议、扫码收款、网约接单等运营目标的。
 
  车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不予办理各类刷卡延期,或启用车载智能终端的次数限制,暂停计价器运行:
 
  (一)无有效期内经营合同,或欠缴经营合同费用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
 
  (二)逾期未完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的。
 
  (三)有副班协议到期未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的。
 
  (四)未办理有效《服务监督卡》的驾驶员办理刷卡的。
 
  (五)有驾驶员被吊销驾驶证、注销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服务监督卡》注销手续的。
 
  (六)逾期7天未完成车辆统一保养的。
 
  (七)有驾驶员妨碍或破坏车载智能终端、计价器管理功能的。
 
  车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公司可启用车载智能终端的次数限制,暂停计价器运行:
 
  (一)至每月27日仍未缴清当月费用的。
 
  (二)有驾驶员拒不配合乘客投诉、营运督查、乘车测评、营运违规、安全处罚处理的。
 
  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向驾驶员提供自助刷卡期限、公共刷卡许可状态、车载智能终端控制状态的查询。
 
  特别提示:计价器上的暂停键连按三次,可以查看月卡是否设置成功,比如8月份车检,做完月卡设置后,应显示“0928”,如果显示“0828”代表设置不成功。
 
  计价器上的暂停键连按四次,可以查看计价器锁机时间。
 
  计价器上如果提示2STOP,代表第二天下午3点即将锁机。
 
  计价器上如果提示“6STOP”,代表月卡时间将于第二天下午3点前锁机。
 
 
安全学习内容
 
  第一部分:大通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最新修订
 
第四章   交通事故处罚
 
  第十一条  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对驾驶员的处罚标准:
 
  (一)合同期内,发生一般以上有责交通事故(即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有责交通事故),按事故的责任大小和事故的次数,依赔付金额和以下比例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发生全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2000元;发生主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500元;发生同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元;发生次责事故,最高处罚不超过500元。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承包人第一次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原则上不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有特殊原因的,由承包人申请,分公司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公司可为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同时对承包人处以事故赔付金额20%的罚款。
 
  第十五条  合同期内,承包人第二次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不予办理保险理赔。
 
  第二部分:分公司11月份安全情况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及典型事故分析:
 
  (一)直接伤人事故。2021年11月3日上午8点半左右,我公司主班驾驶员成某(自编号5126),驾驶车牌号鄂AXM491车辆,行驶光谷未来一路时,由于速度较快,没注意行驶的电动车,在斑马线上直接与电动车相撞,致使其受伤。事故经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处理,我方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开车门事故。2021年11月7日晚上6点左右,我公司主班驾驶员张某(自编号5202),驾驶车牌号鄂AXE943车辆,行驶至花桥街道发展大道451号,乘客下车时由于没有注意后方来车,导致车门与公交车碰撞,致双方车辆受损。事故经过江岸区交通大队处理,我方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第三部分:安全行车提示
 
  1、驾车时要安全文明行车,不争道抢行,遇到交叉路口,要注意减速慢行、按规定让行,切勿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
 
  2、上下乘客时,一定要观察前后的电动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上下乘客,下车时注意提醒下车乘客注意安全,晚上开车要充分利用灯光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道路,车辆及行人动态。
 
  3、雾天出车时应将风窗玻璃和车灯玻璃擦干净,遇大雨、团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雾灯,雾天行车也要降低车速,适当增大跟车距离,减少变道超车;
 
  4、要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出租车驾驶员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对出租车驾驶员考核的长效机制,鼓励驾驶员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安全行车、爱护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实行按项目量化评分,按人考核记录,记录时应确定所属月份。
 
  第三条  对驾驶员进行年度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警示的依据。
 
  第四条  对主班驾驶员进行合同期评价,对副班驾驶员进行协议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解约、续约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评分项目
 
  第五条  基本考核项目包括规范服务、安全行车两类,及单独加分项目、单独扣分项目。
 
  (一)规范服务:
分 值
发生轻微违章
-5
发生一般违章
-10
发生严重违章
-20
因违规被新闻媒体曝光
-40
 
  (二)安全行车:
项   目
分 值
发生一次记3-5分的交通违法
-3
发生一次记6分及以上的交通违法
-5
安全学习迟到或早退
-5
未参加安全文明学习或学习测试不合格
-10
发生有责轻微事故
-10
发生有责一般事故
-20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次要责任
-30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负同等责任
-40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50
 
  (三)单独加分项目:
分 值
完成个人月度乘客评议、扫码收款、网约接单等运营目标,并获得嘉奖,每次
+10
获得《驾驶员文明服务奖励办法》所列突出事迹奖励
+20
参加公司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30
获得年度评先表彰
+40
受到新闻媒体报道表扬
+40
在行业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中获得加分
按行业考核加分分值5倍加分
 
  (四)单独扣分项目:
项   目
分 值
未完成个人月度乘客评议、扫码收款、网约接单等运营目标,每项
-5
发生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有责乘客投诉
-30
发生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有责交通事故
-30
有破坏行业稳定行为,或参与非法游行集会
-100
在行业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中被扣分
按行业考核扣分分值5倍扣分
 
  第六条  对主班驾驶员在基本考核项目外,增加维修保养、信守合同两类,并增加部分单独加分项目、单独扣分项目。
 
  (一)维修保养:
项   目
分 值
未按要求进行车辆保养,超里程且逾期未达7天
-10
未按要求进行车辆保养,超里程且逾期7天及以上
-20
未经公司同意,在外修理事故车
-20
未及时修复车载智能终端故障,持续15天及以上
-20
 
  (二)信守合同:
项   目
分 值
未按时交费,每延期一天
-2
有跨月欠款的,加扣
-40
 
  (三)单独加分项目:
项   目
分 值
获得整年度安全行车无事故奖励
+30
获得年度规范服务奖励
+30
 
  (四)单独扣分项目:
项   目
分 值
未完成单车月度乘客评议、扫码收款、网约接单等运营目标,每项
-10
将出租车交于未经注册的人员经营
-50
 
电动出租车统一保养要求

  第一条  电动出租车应按规定间隔里程,在公司指定保养点完成统一保养。
 
  第二条  保养周期:
  间隔里程达到9000公里,且不超过12000公里。
 
  第三条
  (二)达到以下间隔里程时,必须同时更换油液。
  1、间隔里程达到35000公里的,更换减速器油。
  2、间隔里程达到75000公里的,更换冷却液,包括:驱动电机冷却液、动力电池冷却液、暖风(PTC)系统冷却液。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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