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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2-11-04 08:57来源:六分公司 作者:六分公司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2022年10月份,共受理乘客投诉8起,据查实公司认定投诉成立的4起,其他投诉1起,线路纠纷1起,服务纠纷1起,故意绕道1起。投诉量在承下降趋势,十月随着疫情的再度爆发,出租车生意有点惨淡,但是整体行业协会也在商量补贴措施。我们能做到的还是坚定支持配合政府正确防疫的大环境下安全营运,做到每位乘客上车能扫码,入座必亮码,守护每位乘客和我们司机自身的行程安全。
 
  疫情防控,现在是中国国情!核酸天天做,出行保平安,出于上月底行业爆出的几例出租车不看码带红码人员的恶劣事件,大通公司也出台了一系列查码扫码管理措施,每天扫码率不得低于30%,亮码率要保持在100%。所以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营运。一是驾驶员务必坚持一天一次的核酸检测、营运时配戴口罩;二是务必坚持主动查验乘客健康码,做到应扫尽扫,不亮不载的原则,把防疫工作做到实处并提醒乘客配戴口罩;三是务必坚持车内定期通风及消毒。
 
  汉口火车站,青山武汉站,青年路发展大道方向,解放大道永清,和平大道建三建四各区街道重要路口,随时都有运管的人出来查核酸,口罩,健康码,这个月出现很多暗访出现问题都要整改,需要大家高度注意,合理养成防疫期间营运习惯。
 
  未提示乘客出示健康码--典型案例分析 
 
 

 
  按交通局要求,未要求乘客出示健康码的司机车辆停运三天,禁止营运,所以扫码亮码势在必行。出租车以后会和公交地铁一样都是防疫公共出行的把关。
 
  的士司机未带口罩--典型案例分析
 
 


 
  现在整个交管部门人员在三站一场甚至大的区路口都得佩戴N95口罩,司机同志们必须遵守,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乘客负责。
 
安全学习内容
 
  本月事故情况通报:
 
  十月份,六分公司认定事故数8起,其中擦碰3起.追尾1起,撞电动车2起,单方事故2起。
 
  典型事故案例: 鄂AXH141 追尾事故
 
  2022年10月18日2时1分,我公司6108(鄂AXW897)副班驾驶员周蕾驾驶该车行驶至汉阳区琴台立交发生翻车事故,全责。经济损失29435元。
 
 
 
  事故分析:经公司工作人员调取车内监控及驾驶员自述,该驾驶员白天因有事未能休息好,造成夜间出车处于疲劳状态,在上立交时打瞌睡,导致车辆左前轮撞上桥墩,造成车辆侧翻。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
 
  一、疲劳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
 
  二、疲劳驾驶是这样形成的
 
  引起疲劳驾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驾驶人的疲劳主要是神经和感觉器官的疲劳,以及因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血液循环不畅所引起的肢体疲劳。驾驶人长时间坐在固定的座位上,动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高度紧张,从而出现眼睛模糊、腰酸背痛、反应迟钝、驾驶不灵活等驾驶疲劳现象。形成疲劳的顺序是:眼睛,颈部、肩部、腰部,主要是眼睛和身体的疲劳。
 
要 素
形成驾驶疲劳的主要原因
生活环境
居住地离工作地点过远;家务事过多或夫妻不和睦;精神负担重;社交太广,参加文娱活动时间太长。
睡眠质量
就寝过晚,睡眠时间太少;睡眠效果差;嘈杂的睡眠环境不能保证睡眠质量。
车内环境
空气质量差,通风不良; 温度过高或过低;噪声和振动严重;座椅调整不当;与同车人关系紧张。
车外环境
在午后、傍晚、凌晨、深夜时段行车;路面状况差;道路条件好,情况单一;风沙、雨、雾、雪天气行车;交通环境差或交通条件拥挤。
运行条件
长时间、长距离行车;车速过快或过慢;过于限制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身体条件
体力、耐久力差;视、听能力下降;体力弱或患有某种慢性疾病;服用驾驶车辆忌用的药物;女性生理特殊时期(经期、孕期)。
驾驶经历
技术水平低、操作生疏;驾驶时间短、经验少;安全意识差。
 
  三、夏季行车容易导致疲劳
 
  在夏季炎热天气或驾驶室内温度过热的环境下驾驶车辆,温度高、空气流通差,驾驶人很容易疲劳,往往会感到精神疲倦,视线逐渐变得模糊、思维变得迟钝,尤其是午后行车极易瞌睡,甚至会出现驾驶人瞬间失去记忆的现象,勉强驾驶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夏季炎热天气行车,应尽量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出现疲劳时应及时停车休息,不得勉强驾驶车辆。
 
  四、高速行车容易导致疲劳驾驶
 
  驾驶车辆时,随着速度的提高或持续高速行车,驾驶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驾驶疲劳现象。驾驶车辆高速行驶时,驾驶人的注意力十分集中,始终处于高度精神紧张的状态,而随着速度的不断提高和驾驶时间的延长,驾驶人会逐渐出现疲劳感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由此可见,驾驶车辆高速行驶,容易导致驾驶疲劳。
 
  五、驾驶人应对疲劳的办法
 
  疲劳,一般可分为身体疲劳和精神疲劳。从疲劳恢复时间来看,可分为急性疲劳、慢性疲劳和积蓄性疲劳。急性疲劳是由于日常劳动所引起的暂时疲劳,经过短期的休息,疲劳就会消失,正常驾驶疲劳就属于这一种。慢性疲劳是由于长期处于疲劳状态而引起的,这种疲劳使劳动质量下降,影响身心健康,短暂休息不能消失。过度疲劳是由于多次疲劳和连续疲劳积聚形成,可能突然以某种病态表现出来,这种不能用短时间的睡眠来恢复,需要经过长时间休养和十分充足的睡眠进行恢复,否则这种过度疲劳会发展成慢性疲劳。驾驶人在出现过度疲劳和慢性疲劳时,都不宜驾驶车辆。
 
  六、疲劳驾驶带来的危害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高速公路行车防范疲劳的办法
  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固定参照物少、车流速度高;既无交通信号灯控制和道路平面交叉,又无行人、非机动车和其他低速机动车干扰,所有车辆都保持较高的速度各行其道有序的行进。在高速公路行车,驾驶人的精力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体力消耗增大,而且会不知不觉地提高车速,甚至丧失制动减速意识。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驾驶车辆会感到单调、枯燥,既容易产生松懈或疲劳。因此,驾驶人没有休息好或感到有点疲劳时,不要驾车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1个半小时到2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在继续驾驶,最好立即休息。
 
  八、主动预防疲劳驾驶的办法
 
  预防驾驶疲劳是保证行车安全的最有效途径,当已经感到疲劳再去改善,就不如做好预防效果更好。预防驾驶疲劳可采取以下措施:
 
  (1)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效果。养成按时就寝和良好的睡眠姿势,每天保持7~8小时的睡眠;睡前1.5~2小时内不饮食,睡前1小时内不多饮水、不进行过度脑力工作;卧室内保持通风、清洁,床不宜太软,被子不要过重、过暖,枕头不宜过高。
 
  (2)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膳食宜选择易消化、营养价值高的食品;多吃含维生素A、C、Bl、B2的食物,可以防止眼睛干燥、疲劳、夜盲症的发生;多吃纤维性食物,可以增强胃、肠的蠕动,防止便秘和痔疮;多吃含钙量较高的食物,可以减轻驾驶中的焦虑和烦燥感;饭量以七、八成为好,勿暴饮暴食;每餐间隔以5~6h为宜,尽量做到定时就餐,切忌饱一顿,饥一顿;饮食应细软,不要狼吞虎咽,也不要只吃干食,适量喝汤有助消化。
 
  (3)科学的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科学、合理的安排行车时间和计划,注意行车途中的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长时间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2~4小时之间,尽量不在深夜驾驶。
 
  (4)注意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局部疲劳部位的坐姿和深呼吸,以促进血液循环;最好在行驶一段时间后停车休息,下车活动以下腰、腿,放松全身肌肉,预防驾驶疲劳。
 
  (5)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九、缓解疲劳驾驶的方法
 
  当开始感到困倦时,切忌继续驾驶车辆,应迅速停车,采取有效措施,适时的减轻和改善疲劳程度,恢复清醒。
 
  减轻和改善疲劳,可采取以下方法:
 
  (1)用清凉空气或冷水刺激面部;
 
  (2)喝一杯热茶或热咖啡或吃、喝一些酸或辣的刺激事物;
 
  (3)停车到驾驶室外活动肢体,呼吸新鲜空气,进行刺激,促使精神兴奋;
 
  (4)收听轻音乐或将音响适当调大,促使精神兴奋;
 
  (5)作弯腰动作,进行深呼吸,使大脑尽快得到氧气和血液补充,促使大脑兴奋;
 
  (6)用双手以适当的力度拍打头部,疏通头部经络和血管,加快人体气血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和大脑兴奋。
 
  以上方法只能是暂时的缓解疲劳驾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疲劳,唯有睡眠才是缓解疲劳和恢复清醒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电动车维修注意事项
 
  (一)车辆使用过程中,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慢充至充满电。
 
  (二)拖车注意事项
 
  必须使用平板式救援车装载车辆,不允许对车辆进行牵引,以免造成车辆减速器损坏。
   
营运督查管理办法
 
第四章 违章处理及程序
 
  第十条 对各种形式督查中查实的违规行为,首先对当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当面指导纠正,然后由营运督导部或分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违章处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营运督导部将内部自查、义务监督员乘车、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测评、乘客评议、社会监督等检查结果,归类统计分析后转送分公司。由分公司复核后,依本办法对不合格项下达《通知书》。
 
  分公司应对被乘客投诉、经营运督导部转送有不合格项或违规行为的车辆及驾驶员,在2个工作日内实施召回处理,对已下达《通知书》要求对车辆及设施限期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对车辆实施召回复查。
 
  第十一条 对违反《大通公司文明服务规范》的轻微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项目如下:
 
  (一)车门标志模糊不清。顶灯破损或字迹不清。
 
  (二)车载设备故障。空调、音响、车门拉手、玻璃升降器等功能不全。未随车携带有效的安全设施。
 
  (三)PVC座套破损或修复不当。行李厢物品过多,影响乘客放置行李。
 
  (四)租价标贴缺失或破损。公司宗旨标贴缺失或破损。服务监督卡架缺失、破损、安装不规范。《对乘客的承诺》等行业或公司规定的标识缺失、破损、或设置不规范。
 
  (五)车身残破花、凹陷、油漆脱落或有色差。车内外饰件缺失或破损。车地垫或踏脚垫破损。车辆牌照缺失、破损或变形。车窗上残留作废标识。车内及行李箱不整洁、有杂物、积灰、烟头。
 
  第十二条 对发生下列一般违章行为之一的,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处以20元—100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亮置或未按规定在车载智能终端登签本人的《服务监督卡》。
 
  (二)未定期清洗更换车椅座套,或未按规定完成车辆集中保洁。
 
  (三)私自拆除、破坏车辆管理识别装置。
 
  (四)顶灯缺失或夜间不亮。
 
  (五)车门上规定标识残缺,或车身有个性化装饰,或以不当物品遮挡车窗。
 
  (六)车内外张贴非公司统一设置的广告。
 
  (七)公司《对乘客的承诺》表述的前7种违规行为之一。
 
  载客营运中必讲的“您好”、“谢谢”、“请带好物品”、“再见”等四句话,每少讲一句,处以20元罚款。
 
  (八)未按公司规定着装。
 
  (九)收取乘客车费需找零钱时,未“有零找零、无零让零”。
 
  (十)未按乘客的合理要求行驶。
 
  (十一)未主动给付乘客当次、清晰完整车票,或计价器上残留发票。
 
  (十二)驾驶时未系好安全带。
 
  (十三)营运中计价器语音提示失效,或私自控制发票打印。
 
  (十四)载客行驶中使用手机或电台闲聊,或私自安装车载电台。
 
  (十五)未遵守网约服务规范。
 
  (十六)未按期限整改违章行为或整改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对发生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的,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可并处停止车辆营运1日—15日,给予警告或通报。情节恶劣者,解除出租车经营合同或副班经营协议。对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责任。
 
  (一)将车交给无证人员营运。
 
  (二)私自改装、调校计价器,使用计价器舞弊,或未在公司对计价器刷卡启动。
 
  (三)不打表议价经营(除长途业务、包车服务外),多收滥要车费。
 
  (四)违规拒载,或使用营运方向示意牌,或不遵守站点管理规定,在站点揽客、拉客。
 
  (五)故意绕道宰客,或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
 
  (六)隐匿乘客遗失财物。
 
  (七)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或殴打乘客。
 
  (八)开车逃避或拒不接受行业检查或营运督查。
 
  (九)违反《对乘客的承诺》,违诺收取乘客车费。
 
  (十)破坏或控制车载智能终端设备造成无法定位或无法声像监控的。
 
  (十一)被行业、社会宣传媒体曝光批评,或被投诉违章经营,或因严重违章行为受到行业处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 对违章行为的处罚,由车辆所属分公司执行。不在营业站点、路面或车上当场罚款。
 
  未办理有效《服务监督卡》的驾驶员违章,处理主班驾驶员。
 
  分公司依本办法收取罚款后,出具罚款收据。
 
  第十五条 《通知书》一式三联,即“驾驶员联”、“分公司联”、“公司联”。被查处驾驶员须签收,拒不签收的,由公司或分公司的两位督查人员联合签字证实后,仍然执行处理。
 
  各分公司负责跟踪查核整改、处理到位,作好相关记载。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章被处理后,纳入对驾驶员的综合考核评分。
 
  查处多收滥要车费、故意绕道、违反《对乘客的承诺》收取车费等违规的同时,违规驾驶员必须退还已收乘客的租车费。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处理违规行为的情况,上报营运督导部。
 
  营运督导部将静态和动态服务质量的督查状况,及时通报分公司。每月一次综合汇总分析,通报规范服务的成效及差距。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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