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行业服务测评表;公司义务监督员、稽查员的测评结果进行奖励与处罚。
二、对月度测评“零”扣分的驾驶员,给予100元标准的奖励。(当月车辆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驾驶员(含无证驾驶员)被乘客投诉成立,或有一般、严重营运违章行为,或有一般及以上有责交通事故的,取消获奖资格。)
三、对季度行业测评“零”扣分的班组,给予300-500元的现金奖励。
四、对发生劣质服务在测评时被扣除50分的不合格车辆,处罚300-500元,处以三至十五天的停运处罚,当班驾驶员参加公司“回炉”培训。
五、以下测评项目不合格的,实行新的处罚标准:
1、破坏计价器准确度,或安装控制打印发票装置,处罚300-500元。
2、不亮置本人服务监督卡,或服务监督卡破损、遮盖。处罚100元,停运一天。
3、不规范使用计价器。(选路前,就按下“空车牌”;或收款后,才翻起“空车牌”)处罚50元。
六、对测评时有违规行为被扣分的,按《测评项目及违规处理对照表》进行教育、处罚,要求违规驾驶员及时或限期整改。
七、测评成绩在98分以下的驾驶员,要参加分公司每月组织的专项学习。
八、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下的驾驶员,要参加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回炉”培训,驾驶员需通过实际操作测试和测评标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要收回《服务监督卡》,责令下岗,补考合格后再上岗。
《测评项目及违规处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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