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行业服务测评、义务监督员、协会工作人员、公司稽查员的测评结果进行奖励与处罚。
二、对月度测评“零”扣分的驾驶员,给予100元标准的奖励。(当月车辆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驾驶员(含无证驾驶员)被乘客投诉成立,或有一般、严重营运违章行为,或有一般及以上有责交通事故的,取消获奖资格。)
三、对季度行业测评“零”扣分的班组,给予300-500元的现金奖励。
四、对发生劣质服务在测评时被扣除50分的不合格车辆,处以三至十五天的停运处罚,当班驾驶员参加公司“回炉”培训。
五、以下测评项目不合格的,实行新的处罚标准:
1、不主动给票或发票不清晰,处罚20元,停运不超过一天;
2、行驶时不系安全带,处罚50元,停运不超过一天;
3、载客营运时驾驶员吸烟或饮食,处罚100元,停运不超过一天;
4、载客行驶中使用无线电台或手机闲聊,处罚50元;
5、语言不文明或说脏话,处罚50元;
6、计价器无语音提示,处罚100元;
7、安装控制打印发票开关,处罚100元。
六、对测评时有违规行为被扣分的,按《测评项目及违规处理对照表》进行教育、处罚,要求违规驾驶员及时或限期整改。
七、测评成绩在96分以下的驾驶员,要参加分公司每月组织的专项学习。
八、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下的驾驶员,要参加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回炉”培训,驾驶员需通过测评标准的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要收回从业副证,责令下岗,补考合格后再上岗。
《测评项目及违规处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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