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学习内容
一、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的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扣押车辆,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前款规定扣押车辆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依法处理完毕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扣押车辆。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或者违法行为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违法行为人仍无法查明或者仍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对扣押车辆依法作出拍卖等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被扣押车辆属于拼装车或者被扣押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强制报废。
在非巡游车上设置巡游车专用设施、喷涂巡游车专用颜色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专用设施,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巡游车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营运车辆上安装语音开放式通信设备的;
(二)未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违反规定投放或者张贴广告的;
(三)未在车辆规定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的;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乘客投诉的。
三、巡游车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车辆退出营运时,未改变车身颜色或者未拆除营运标志和专用设施的;
(二)将营运车辆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或者无服务监督卡的人员营运的;
(三)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价器设备的;
(四)未向驾驶员公示营运收入分配标准的。
四、申请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和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且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十二分记录;
(四)自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向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参加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的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区行政审批部门依据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从业资格证。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安全学习内容
四月份春季安全行车提示
春季来临,天气转暖,春游踏青人数增多,特别是学校、单位包车旅游出行增加,同时春季雨水天气较多,易对交通出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春季雨水天气较多,雨后道路湿滑,轮胎附着系数下降,行车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控制车速,平稳驾驶。行经弯坡路段,要提前减速慢行,切莫超速、违法占道。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出租车营运期间,请驾驶员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记得提醒其他乘客。莫忘安全隧道、长下坡等路段时,一定要控制好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应尽量使用点刹,切忌急刹车急减速,以防止车辆出现侧滑、失控等情况,避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1、雨天安全行车
注意天气预报和气候变化,遇雨天时要减速行驶,遇到沥青路、泥泞路等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需提高警惕,严格控制车速,不可急剧转向和制动。久雨天气,要注意路基情况,可能出现疏松和坍塌,要选择凸处坚实路面行驶,遇到特大暴雨,应选择安全位置把车停好,并开亮小灯,引起来往车辆注意。
2、 雾天安全行车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机动车在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行驶中要沿路的右侧行驶,但要避免与路边行人及其他障碍发生碰撞。行驶中,要适当多鸣喇叭,引起行人、车辆的注意。听到来车喇叭声,应鸣号做出反应。会车时要闪烁大灯的灯光示意,以免相互撞车。尽量避免超越前车。雾重时,可使刮水器或撑开挡风玻璃,以改善视线。遇到浓密大雾,应当开亮小灯,紧靠路边暂停,等到大雾散去或能见度改善后再继续行驶。雾中使用制动和方向盘的掌握,应按滑路上操作要领进行。
3、 夜间安全行车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转、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夜间行车要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人。增加跟车距离。尽量避免夜间超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