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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3-08-01 14:19来源:302分公司 作者:302分公司 点击:
  1、夏季气温的升高也会造成驾驶员烦躁的情绪,最好可以在车内准备好防暑降温的用品,行驶的时候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出现疲劳驾驶。
 
  2、驾车外出也需要注意道路的标识不要随便的变更车道,变道之前需要从反光镜内仔细的观察后方情况,提前将转向灯打开注意礼让直行的车辆,以免错误的操作会给我们带来意外事故的发生。
 
  3、雨天行车牢记避车:大雨过后就会使得路面上十分的湿滑,因此我们在这个时候开车就需要更加注意安全,在雨中跟车或者超车的时候必须要适当的增加安全距离。
 
  4、雨天行车牢记避盲:在遇到大暴雨的时候就会导致雨刮无法满足能见度的需求,这个时候我们不要因为着急赶路而冒险行驶,需要选择一个安全的地点去停放车辆,并且打开大灯等待暴雨过后再行驶。
 
  5、雨天行车牢记避水:我们在行驶到积水路面时也需要注意水的深度,如果水会淹没车轴那么就不要继续行驶。在进入到漫水区之前要注意和前方车辆保持较大车距,对于自己不熟悉的路面需要沿着前车走过的路线行驶。
 
  6、雨天行车牢记避失灵:车辆在漫水路面上行驶以后不要马上就上高速,为了安全起见我们首先需要确认一下刹车,如果刹车有效那么才可以继续的往前方行驶。
 
  7、雨天行车牢记避人:下大雨的时候就会给驾驶员的视线造成一定的困扰,这个时候行人都会着急赶路从而忽视安全,此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去避让雨中的行人。
 
  8、2023年8月起每车每月工行商户收款码需收满营运次数的20%。
 
  9、驾驶员第一次故意遮挡摄像头的将受到严重警告、口头教育、督促整改的处理。
 
  10、驾驶员第二次故意遮挡摄像头的将按《营运督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营运督查管理办法
 
第二章  督查内容
 
 
  第四条  以全面履行《大通公司文明服务规范》为营运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如下:
 
  (一)车容车貌规范,车内环境整洁,配套设施齐全,椅套定期清洗或更换。
 
  (二)兑现《对乘客的承诺》。
 
  (三)经营证照齐全有效,亮证服务。
 
  (四)诚信经营,乘客满意,不违规拒载,不故意绕道。
 
  (五)服务流程规范,待客必讲“四句话”,主动给付乘客车票。
 
第四章  违章处理及程序
 
  第十一条  对违反《大通公司文明服务规范》的轻微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项目如下:
 
  (一)车门标志模糊不清。顶灯破损或字迹不清。
 
  (二)车载设备故障。空调、音响、车门拉手、玻璃升降器等功能不全。未随车携带有效的安全设施。
 
  (三)PVC座套破损或修复不当。行李厢物品过多,影响乘客放置行李。
 
  (四)租价标贴缺失或破损。公司宗旨标贴缺失或破损。服务监督卡架缺失、破损、安装不规范。《对乘客的承诺》等行业或公司规定的标识缺失、破损、或设置不规范。
 
  (五)车身残破花、凹陷、油漆脱落或有色差。车内外饰件缺失或破损。车地垫或踏脚垫破损。车辆牌照缺失、破损或变形。车窗上残留作废标识。车内及行李箱不整洁、有杂物、积灰、烟头。
 
  第十二条  对发生下列一般违章行为之一的,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处以20元—100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亮置或未按规定在车载智能终端登签本人的《服务监督卡》。
 
  (二)未定期清洗更换车椅座套,或未按规定完成车辆集中保洁。
 
  (三)私自拆除、破坏车辆管理识别装置。
 
  (四)顶灯缺失或夜间不亮。
 
  (五)车门上规定标识残缺,或车身有个性化装饰,或以不当物品遮挡车窗。
 
  (六)车内外张贴非公司统一设置的广告。
 
  (七)公司《对乘客的承诺》表述的前7种违规行为之一。
 
  载客营运中必讲的“您好”、“谢谢”、“请带好物品”、“再见”等四句话,每少讲一句,处以20元罚款。
 
  (八)未按公司规定着装。
 
  (九)收取乘客车费需找零钱时,未“有零找零、无零让零”。
 
  (十)未按乘客的合理要求行驶。
 
  (十一)未主动给付乘客当次、清晰完整车票,或计价器上残留发票。
 
  (十二)驾驶时未系好安全带。
 
  (十三)营运中计价器语音提示失效,或私自控制发票打印。
 
  (十四)载客行驶中使用手机或电台闲聊,或私自安装车载电台。
 
  (十五)未遵守网约服务规范。
 
  (十六)未按期限整改违章行为或整改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对发生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的,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可并处停止车辆营运1日—15日,给予警告或通报。情节恶劣者,解除出租车经营合同或副班经营协议。对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责任。
 
  (一)将车交给无证人员营运。
 
  (二)私自改装、调校计价器,使用计价器舞弊,或未在公司对计价器刷卡启动。
 
  (三)不打表议价经营(除长途业务、包车服务外),多收滥要车费。
 
  (四)违规拒载,或使用营运方向示意牌,或不遵守站点管理规定,在站点揽客、拉客。
 
  (五)故意绕道宰客,或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
 
  (六)隐匿乘客遗失财物。
 
  (七)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或殴打乘客。
 
  (八)开车逃避或拒不接受行业检查或营运督查。
 
  (九)违反《对乘客的承诺》,违诺收取乘客车费。
 
  (十)破坏或控制车载智能终端设备造成无法定位或无法声像监控的。
 
  (十一)被行业、社会宣传媒体曝光批评,或被投诉违章经营,或因严重违章行为受到行业处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品牌服务规范
 
大通公司对乘客的承诺
  大通出租车载客服务中,若发生下列现象之一,乘客可拒付车费:
 
  1、未向乘客问好、致谢、道别。
 
  2、未亮置驾驶员本人的从业资格证卡。
 
  3、未使用计价器、未给车票。
 
  4、未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或音响。
 
  5、未经乘客同意搭乘他人。
 
  6、驾驶员吸烟。
 
  7、驾驶员说脏话,向车外吐痰、抛物。
 
  8、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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