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学习内容
2023年7月二分公司营运通报:
1、共发生投诉10起,乘客投诉查实数3起,劣质服务1起。
2、1-7月行业行政立案和移交区执法机构违规处罚车辆4起分别是2092、2146、2225、2229。
3、7月乘客评议总数前60名二分公司受到奖励司机12名,分别是2047、2053、2061、2064、2071、2077、2134、2202、2213、2218、2250、2258。
4、乘客评议差评0分13起2013、2036、2080、2099、2157、2186、2191、2209、2222、2270、2281。
投诉案例分析: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出租车投诉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于2023-07-31,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了解情况,经核实鄂ADX3893车辆于2023-07-29 02:20在任冬社区到武商梦时代,车费过高,引起投诉。公司查看监控视频和营运路线,当时司机有询问乘客是否需要快点,并提出走鹦鹉洲大桥,未向乘客说明多出的公里数和车费。公司召回司机批评教育,并处罚500元,退还乘客20元车费。2023-08-01 11:00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92622025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案例分析:上面投诉司机在选择线路时,未按导航最近路线选择,且选择远路后也未向乘客说明多出的公里数和价格,经过核实投诉成立。并且该案件被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判定成立,再次接受处罚。
![]() ![]() ![]() 安全学习内容
一、新能源电动车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1、安全问题
1)要避免高温充电。武汉的夏天气温高,动力电池产生的热量无法即时散发,会导致充电时电池温度过高,充电时间延长。在充电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味、异常声响,请立即停止充电。
2)避免暴晒,防止车内温度过高,造成安全隐患。
3)夏季是雨水天气多发季节,降雨多,路面积水也多,当路面积水到达轮胎底部三分之一处时,请换道行驶,切莫让电池涉水。
2、驾驶方面
减少高速激烈驾驶,电动汽车是由电机直接驱动的,速度快慢完全取决于电机转速。等于省掉了燃油汽车变速箱的功能,这样的动力特性就导致,电动汽车在高速行驶的时候,为了维持电机的高转速,动力电池要一直处于高放电状态。这不仅会消耗大量的电量,长时间高速运行,也会对动力电池造成不必要的损耗。在平常使用电动汽车时,要减少激烈驾驶和高速驾驶。
3、避免紧急动作
避免急刹车或者紧急的加速等动作造成对汽车的配件伤害及磨损。这不但能节省车电量,还能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和电池续航时间。
二、保养要求
电动车保养周期:间隔里程达到9000公里,且不超过10000公里。达到以下间隔里程时,必须同时更换油液。
1、间隔里程达到35000公里的,更换减速器油。
2、间隔里程达到75000公里的,更换冷却液。
电车保养地点:
①汉口通神店: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2号;服务热线:027-85811315
②江岸多能多利店:武汉市江岸区黑泥湖路396号,服务热线:18971406140蒋
东风风神(卓联关山店),电话15629060708
③硚口多鼎多顺店:武汉市硚口区长天路9号-1,服务热线:18971407097严
④汉阳欣汉捷店:武汉市经济开发区车城东路160号;服务热线:027-84218895;顶灯维修地点:汉阳区汉南路25号(汉阳区城市执法局附近)
三、一次性扣6分的电子眼违章明细如下:
违停:1-7月违停情况如下
![]() 从趋势来看,违停在逐渐增加,未见下降趋势。
另外,武汉交警在7月份开始针对六类违停行为展开重点治理:
①城市主干道、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
②违停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建筑物进出口的;
③网状线、交叉路口违法停车的;
④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⑤燃油车违法占用新能源车充电专用泊位的;
⑥占用公交车道违停的;
请驾驶员朋友在停车时避免这六类违停行为。
四、8月案例分析:
2023-08-17 13:00 在江汉区江汉路商圈京汉大道779号,邱俊波驾驶鄂ADV1673在行驶时,因违规变道,致使后方的高扬驾驶的鄂AFJ9273与邱俊波发生追尾事故,邱俊波全责,无人伤。
本次事故中,邱俊波在不具备变道条件下,强行变道,造成被追尾事故,直接损失高达12000余元。
变道注意事项:
“一灯、二镜、三方向”
即提前开启转向灯;
通过后视镜观察目标车道情况;
确认安全后果断迅速变道。
切勿任性变道,否则容易造成事故。
![]()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营运督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履行《大通公司文明服务规范》,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营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依照《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和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等法规行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自查与投诉核查相结合;经常性普查与随机性抽查相结合;静态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的营运督查管理原则。
第三条 营运督导部是公司营运督查的主管部门。具有指导、监督、协调各分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权责。
第四章 违章处理及程序
第十条 对各种形式督查中查实的违规行为,首先对当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当面指导纠正,然后由营运督导部或分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违章处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营运督导部将内部自查、义务监督员乘车、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测评、乘客评议、社会监督等检查结果,归类统计分析后转送分公司。由分公司复核后,依本办法对不合格项下达《通知书》。
分公司应对被乘客投诉、经营运督导部转送有不合格项或违规行为的车辆及驾驶员,在2个工作日内实施召回处理,对已下达《通知书》要求对车辆及设施限期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对车辆实施召回复查。
第十一条 对违反《大通公司文明服务规范》的轻微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项目如下:
(一)车门标志模糊不清。顶灯破损或字迹不清。
(二)车载设备故障。空调、音响、车门拉手、玻璃升降器等功能不全。未随车携带有效的安全设施。
(三)PVC座套破损或修复不当。行李厢物品过多,影响乘客放置行李。
(四)租价标贴缺失或破损。公司宗旨标贴缺失或破损。服务监督卡架缺失、破损、安装不规范。《对乘客的承诺》等行业或公司规定的标识缺失、破损、或设置不规范。
(五)车身残破花、凹陷、油漆脱落或有色差。车内外饰件缺失或破损。车地垫或踏脚垫破损。车辆牌照缺失、破损或变形。车窗上残留作废标识。车内及行李箱不整洁、有杂物、积灰、烟头。
第十二条 对发生下列一般违章行为之一的,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处以20元—100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亮置或未按规定在车载智能终端登签本人的《服务监督卡》。
(二)未定期清洗更换车椅座套,或未按规定完成车辆集中保洁。
(三)私自拆除、破坏车辆管理识别装置。
(四)顶灯缺失或夜间不亮。
(五)车门上规定标识残缺,或车身有个性化装饰,或以不当物品遮挡车窗。
(六)车内外张贴非公司统一设置的广告。
(七)公司《对乘客的承诺》表述的前7种违规行为之一。
载客营运中必讲的“您好”、“谢谢”、“请带好物品”、“再见”等四句话,每少讲一句,处以20元罚款。
(八)未按公司规定着装。
(九)收取乘客车费需找零钱时,未“有零找零、无零让零”。
(十)未按乘客的合理要求行驶。
(十一)未主动给付乘客当次、清晰完整车票,或计价器上残留发票。
(十二)驾驶时未系好安全带。
(十三)营运中计价器语音提示失效,或私自控制发票打印。
(十四)载客行驶中使用手机或电台闲聊,或私自安装车载电台。
(十五)未遵守网约服务规范。
(十六)未按期限整改违章行为或整改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对发生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的,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可并处停止车辆营运1日—15日,给予警告或通报。情节恶劣者,解除出租车经营合同或副班经营协议。对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责任。
(一)将车交给无证人员营运。
(二)私自改装、调校计价器,使用计价器舞弊,或未在公司对计价器刷卡启动。
(三)不打表议价经营(除长途业务、包车服务外),多收滥要车费。
(四)违规拒载,或使用营运方向示意牌,或不遵守站点管理规定,在站点揽客、拉客。
(五)故意绕道宰客,或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
(六)隐匿乘客遗失财物。
(七)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或殴打乘客。
(八)开车逃避或拒不接受行业检查或营运督查。
(九)违反《对乘客的承诺》,违诺收取乘客车费。
(十)破坏或控制车载智能终端设备造成无法定位或无法声像监控的。
(十一)被行业、社会宣传媒体曝光批评,或被投诉违章经营,或因严重违章行为受到行业处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 对违章行为的处罚,由车辆所属分公司执行。不在营业站点、路面或车上当场罚款。
未办理有效《服务监督卡》的驾驶员违章,处理主班驾驶员。
分公司依本办法收取罚款后,出具罚款收据。
第十五条 《通知书》一式三联,即“驾驶员联”、“分公司联”、“公司联”。被查处驾驶员须签收,拒不签收的,由公司或分公司的两位督查人员联合签字证实后,仍然执行处理。
各分公司负责跟踪查核整改、处理到位,作好相关记载。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章被处理后,纳入对驾驶员的综合考核评分。
查处多收滥要车费、故意绕道、违反《对乘客的承诺》收取车费等违规的同时,违规驾驶员必须退还已收乘客的租车费。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处理违规行为的情况,上报营运督导部。
营运督导部将静态和动态服务质量的督查状况,及时通报分公司。每月一次综合汇总分析,通报规范服务的成效及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品牌服务规范 大通公司文明服务仪表仪容、礼貌用语规范:
(一)仪表仪容规范
一是着装服饰整洁朴实。遵守行业与公司的着装要求;不穿无袖无领背心,不穿拖鞋;不赤膊、赤脚、袒胸露背;女驾驶员不穿高跟鞋,不穿超短裙。
二是容貌端庄稳重大方。亲切和蔼,微笑服务;面容清洁,发式大方。
(二)礼貌用语规范
一是言谈话语,温馨得体,做到“请”字当头,“谢”在其中。
二是载客必讲“您好”、“谢谢”、“请带好物品”、“再见”四句礼貌用语。常用“请问您去哪里”、“请系好安全带”、“您需要打开空调吗”、“欢迎再乘大通车”等规范用语。
三是倡导使用普通话及使用简单英语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