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领导工作机制。建立文明委统筹协调“四城同创”工作的领导机制,加强“四城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请市文明委各副主任结合分管的工作,分别对口领导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四城同创”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建立文明委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创建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和“四城同创”工作中一些交叉的带共性的问题,督办项目进度的落实。加强文明办的工作力量,使其切实履行“四城同创”日常工作联系、协调的职能。同时,明确市区各部门的责任,切实把各自的事情做好。 (二)健全目标责任机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四城同创”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好项目衔接,制定具体规划,明确市区责任,突出“项目带动”,加强薄弱环节,按步骤、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抓落实。同时,加强档案基础工作,完善创建档案建设。 (三)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尤其是要做好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民行为、革除陈规陋习等方面的立法立规工作。落实执法部门责任制,建立城管行政执法区域责任追究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地区和部门条块结合、相互配合的原则,加大区域管理责任,强化地区管理力度,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门前三包”、“四位一体”社会化管理机制,扩大城管工作社会参与面;继续完善巡查控管、快速反应、疏堵结合等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四)建立社情民意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定期进行市民问卷调查,征集各界意见,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要建立督察制度,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剖析、跟踪,促其发生转变。 (五)强化宣传教育机制。主要新闻媒体设立创建工作专栏或专题,有组织地抓好宣传报导工作,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和舆论强势。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社区和单位宣传阵地,发挥其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弘扬先进、鞭鞑不文明行为的积极作用。按照市区公益广告数量占总体广告数20%以上的要求,抓好公益广告建设。重视并积极运用好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传媒,扩大创建工作的正面影响,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市民身边,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六)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创建工作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市文明办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