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委召开全会,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四城同创”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全市“四城同创”工作总体目标:2008年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07年进入申报程序,2009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进入申报程序,2010年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十一五”期间,巩固、深化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着建设“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光荣历史使命,新的历史任务对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四城同创”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 会议强调,“四城同创”必须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认真研究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解决人居环境问题,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把解决薄弱环节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环保工作,加强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加强生态建设;必须把创建工作与承办“六城会”、“八艺节”有机结合,精心策划,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窗口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精心组织开展“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实践活动;必须抓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这项基础性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诚信武汉”建设。 会议要求,“四城同创”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定要举全市之力,真抓实干,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理顺思路,加强领导,落实分工,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文明创建要着力夯实基础,着眼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根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要凸现特色,挖掘我市山水资源和文化底蘊优势,塑造城市个性魅力;要创新机制,动员全市人民广泛参与,形成全民共建共享格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