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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停止征收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时间:2016-09-07 09:46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点击:
记者6日从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贵阳市在今年7月1日起停止征收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4284辆出租汽车在6月30日后交纳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将于10月31日前退还

  新华社贵阳9月6日专电(记者陈嫱、熊俊)记者6日从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贵阳市在今年7月1日起停止征收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4284辆出租汽车在6月30日后交纳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将于10月31日前退还。

  贵阳市运管局出租汽车管理科负责人周青亮介绍,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当地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减负增效的重要举措之一。长期以来,市场过度炒作,经营权私下高价交易普遍存在,导致经营权使用费水平畸高,增加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的负担,造成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无法与新兴业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此前贵阳市中心城区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为每车每年5000元。根据规定,已交纳6月30日后费用的出租汽车公司或车主,可携带身份证、有效票据、道路运输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退费登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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