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租车行业已经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行业。目前,上海市共有出租车4.8万辆(其中区域性出租车5000辆),从业人员近10万人,出租车企业约150家,个体工商户3100多户,大中型企业占据出租车行业市场主导地位;行业日均客运量约300万人次,占城市公共交通总量的22%。 上海给出租车的行业定位是:出租车是城市综合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们个体化出行需求的一种重要交通运输方式,是体现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必要补充。 加强市场监管。上海出租车行业长期在运营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处于全国前列,与高度重视市场监管、不断强化监管手段密不可分。近年来,由于市场监管有所放松,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下降。下一步,上海要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大力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 完善经营权管理。严格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者依法取消或吊销其营运证或准营证。对连续两个月违纪率超过4%的企业,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对该企业部分车辆或者全部车辆实行暂停营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收回其经营权。 规范经营权转让行为。企业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必须转让给具有出租车经营资质的企业,经营权转让应按规定流程和指定交易方式,实行规范交易。国有企业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必须挂牌,确保经营权转让合法、公开和有序。出租车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将经营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或者具有出租车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及符合出租车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条件的个人。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政府规范企业承包合同,合理制定承包费用或管理费,对出租车公司的承包指标设定上限,通过加强承包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调节好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当前阶段,可着手研究下调上限标准的可行性。促进企业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企业运营机制。实行公司化经营的企业,推行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和经济(承包)合同。禁止经营权层层转包。今后设立出租车企业或者企业新取得的经营权,应由企业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不得一次性买断经营权和向司机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防止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同时,加强出租车企业的成本监审,确定企业成本和合理利润水平,将出租车企业利润率控制在合理的水平范围内。 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企业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按时为驾驶员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员城保、镇保交纳工作。进一步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驾驶员的合理收入。按照驾驶员劳动强度,合理确定驾驶员最低收入保障线,当驾驶员收入低于最低收入保障线时,政府和企业应当采取保障措施。企业向驾驶员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取消对驾驶员因交通违法、市场违纪的双重处罚。车辆修理费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账目公开。规范承包经营指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承包经营指标应明确驾驶员的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 健全驾驶员沟通机制。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出租车驾驶员座谈会,倾听意见,改进工作。坚持热线电话接听制度,做到每电必复。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承包费标准、为驾驶员缴纳的各种费用及企业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情况应当及时公布。解决驾驶员实际困难。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妥善处理涉及驾驶员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培育职业化驾驶员队伍。以颁布执行《上海市出租车服务规范》为抓手,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严格把握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实行驾驶员星级制,着力培养出租车职业驾驶员队伍。组建以劳动模范、服务明星、技术能手为骨干的出租车驾驶员讲师团,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开展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规范驾驶员服务行为。实施乘客满意战略,全行业推行在“经营理念、企业行为、车载视听、车厢服务、投诉处理”五个方面让乘客满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