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强调“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准入和安全许可,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评价考核,以此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中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四、2011年6月29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及相关要求。
五、2012年4月20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道路交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
六、2012年6月12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安监字〔2012〕134号),具体制定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考评机构和考评员的管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式启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