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工作安排
时间:2007-11-08 14:51来源:武汉大通 作者:武汉大通 点击:次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第9号令)及市客管处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换证工作责任部门
本次集中换证工作由公司营运督导部及各分公司负责。各分公司应指定专人在营运督导部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好换证工作。
二、集中换证时间安排
2007年11月7日至20日,分公司准备资料、网上填报时间。
2007年11月21日至23日,分公司上交资料时间。
2007年11月26日至27日,公司上报时间。
2007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公司换发新证时间。
三、集中换证范围
公司2007年11月1日在岗的驾驶员(详见各分公司换证人数),属2007年10月31日前已在客管处申领取得旧版(出租客运)从业资格证件的。(包括2002年至2003年期间申领,由市运管处核发,签有“市运管处证件章”和“市客管处证件章”两章的从业资格证。)
2007年11月2日后,进入公司的驾驶员自行先换证再办理从业副证的办证手续;离开公司的驾驶员,未上交资料及费用的可不予办理。
驾驶员不具备旧版《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等,不能集中换证。
各分公司换证人数
各分公司 |
一 |
二 |
301 |
302 |
四 |
五 |
六 |
合计 |
主班人数 |
206 |
204 |
150 |
151 |
102 |
185 |
230 |
1228 |
副班人员 |
326 |
319 |
220 |
217 |
174 |
274 |
328 |
1858 |
合 计 |
532 |
523 |
370 |
368 |
276 |
459 |
558 |
3086 |
四、对分公司的要求
1、在11月20日前,收取驾驶员的旧版《从业资格证》及换证工本费10元。准备旧版《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下简称三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二张。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整信息。
(1)复印要求:用16K的纸一张,集中复印旧版《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
(2)二张彩色照片背面要写上车辆自编号、驾驶员姓名。
(3)信息系统填报必须包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的全部内容(见样表1)。
2、在11月23日前填写登记表和《武汉市(出租客运)从业资格换(发)证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电子表格(见样表2)。
(1)每张个人登记表上张贴照片,附上三证复印件。
(2)登记表中的申请理由栏目填写“换证”。企业意见栏目填写 “同意换证”,并盖上分公司公章。
(3)花名册的编号按先车辆自编号,后副证编号的顺序填写。将登记表及三证复印件按花名册的顺序排列。
(4)将旧版《从业资格证》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3、在2007年11月26日前,将花名册、登记表、三证复印件、旧版《从业资格证》上交营运督导部。工本费集中统一上交公司计划财务部。
4、营运督导部领回新版《从业资格证》内芯后,由各分公司张贴照片,再上交营运督导部办理复核、签章等领证手续。
5、领取新版《从业资格证》后,在大通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司机管理)中,增加新版《从业资格证》的证号、领证时间等内容,此项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将新证发放给驾驶员。
五、对营运督导部的要求
1、于11月6日前,到市客管处培训科领取花名册和登记表。
2、于11月22日前,集中打印登记表交各分公司。
3、在11月23日至26日,将各分公司花名册、登记表、三证复印件、旧版《从业资格证》按序核对,上交客管处办理换证手续。
4、在12月3日至14日间,到客管处领取新版《从业资格证》内芯并发至各分公司。
5、签章领取新证时,集中交纳工本费到客管处,同时将新证下发各分公司。
六、其它要求
1、未按通知要求集中换证的驾驶员应自行及时换证。从2008年7月1日起,旧版《从业资格证》失效,未取得新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视为无从业资格,公司终止其经营关系。
2、换证期间,对已取得旧版《从业资格证》陆续上岗的新驾驶员,各分公司在办理从业副证手续前,须先办理换证。从2007年11月7日起,人力资源部审核新驾驶员资料时,必须具备新版《从业资格证》,否则,不予通过。营运督导部审核新驾驶员经营关系时,应审核新版《从业资格证》信息齐全有效,否则,不予通过。
3、对发现有私自伪造,使用失效从业资格证的,或因违规扣证逃避处罚而以遗失补办为由换证的,一经查实,不予换证,且必须经过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换证。对存在行业有违规记录尚未接受处理的,必须在接受处理之后方能申请换发新证。
4、原由市运管处核发,具有多项从业资格类别,其中包括出租客运的,在向有关部门办理换发新证手续时,应提前自留旧版《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换证期间可要求驾驶员不跑长途(市外)经营。
公司各级部门要借此换证契机,对在岗的主、副驾驶员进行一次认真地清理,对其提供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予以确认,对住址、身份证号(填报时身份证号错误的,由分公司书面报管理发展部修改)、通讯号码、《从业资格证》等资料内容不准确、不齐全、不规范的,在大通出租车管理信息信系统中更改完整,确保真实有效。
此次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营运督导部、各分公司应高度重视,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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