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第21个 “安全生产月”刚刚过去,但四分公司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情况却不容乐观。随着疫情趋缓,出租车业务量上升,驾驶员的交通违法量也有所增加,6月交通违法统计数共计90条,与上月相比,增加12条;6月共发生有责交通事故16起,其中伤人事故8起。   6月份四分公司交通违法主要集中在有四个方面,分别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驰入导向车道、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和超速度行驶,具体违法路段如下:    ·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扣1分。   ·抚顺街(建设一路至建设二路)20米,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驰入导向车道;罚款200元,扣0分。   ·汉口北大道(汉口北市场群路口)K25米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扣6分。   ·江城大道四新北路路口,此路段超速行驶(20%以上) 罚款100元,扣3分。   根据以上交通违法和扣分情况,现已根据新交规开始执行交通法规,扣分类型由以往的: 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根据《驾照新规》的规定,扣3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需要各位驾驶员格外注意,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3、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4、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5、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记心中,各位驾驶员只有减少交通违法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才会相应减少。(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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