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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之财不能要”(6088号车王炳祥)

时间:2007-12-08 23:42来源:大通六分公司 作者:楚天都市报 点击:

  “爱人没工作,孩子还在上大学,全家人仅靠他一个月2000多元生活,可他拾到1.1万余元现金却丝毫不动心。”10日,失主刘先生说:“的哥真是好样的!”

  刘先生介绍,8日晚9时许,他和家人从汉阳十里铺乘坐的士到河山小区。下车时,无意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掉在车上。发现包丢后,他非常着急,因为包内不仅有1.1万余元现金,还有两张存有七八万元的银行卡,还有小灵通、购车合同、行车证等重要物品。此外,由于晚上乘车,没记车牌也没要车票,他想钱物肯定都找不回了。

  可在9日下午,刘先生却意外接到了武汉大通出租车公司的哥王炳祥的电话。王炳祥说:“昨晚,你乘车把包掉在我车上了,请尽快来取。”10日上午,刘先生将钱物一样不少领回。

  据武汉大通出租车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王炳祥家境并不富裕,现在爱人没工作,孩子还在上大学,他拾到的1.1万余元相当于开租车半年收入。

  10日,记者在大通公司第六分公司见到了王炳祥。他淡淡地说:“不义之财不能要,这是我一贯的处事原则。”

  原载于2007年5月11日《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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