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全预防与技术保障

第四节 交通事故处理

 

一、事故调处与理赔

 

《出租车交通事故调处、理赔规定》全文

 

(一)出租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简要程序)

1、立即报告分公司,在与分公司确认后报告保险公司、交警。发生盗抢,应于24小时内向案发所在公安部门报案,同时通过分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保留现场相关证据。

2、未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大,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必通过交管部门处理。可私了时,莫忘取证。如有争议,立即报警。

3、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时,应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由交管部门进行调查,如双方当事人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在收到《事故认定书》起,10天内提交书面调解申请。

4、下列情况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优于调解)

1)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不能达成协议的;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

3)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

4)有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调解申请;

5)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5、根据《道交法》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除需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外,不得扣留肇事车辆及其牌证,不得收取事故押金。

 

(二)车上乘客受伤的处置

车上乘客与我们是承运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解释》第三百零二条,我们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承运人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即使我们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有承担乘客伤亡损害的赔偿责任。受伤乘客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申请承运合同赔偿。

实际案例中,已出现这样的情况:车上乘客受伤,我方无交通事故责任,但肇事方逃避或无力赔偿,乘客向我方索赔。

因我方赔偿乘客后,可向肇事方追偿。所以,车上乘客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我方无交通事故责任时,也要主动向122报警。

2、应确保受伤乘客受到及时、有效的救护。

3、要详细了解责任车辆及保险情况,责任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事后追偿。

 

(三)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认定

《道交法》实施后,首先,认定书名称发生了变化: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更名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删了道路责任二词,使路外事故,有法可循,表明交管部门角色正在发生变化,淡化了行政色彩,强调了调查取证的服务色彩。

再者,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界定为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虽无责任二字,但公安机关还是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并在认定书中予以载明。

 

(四)交警在事故处理中的职能

交警职能是: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

交警不再是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事故赔偿由法院裁决。对交警事故认定不服的,直接到法院提出诉讼。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调解、调解的期限各是多少时间?

交管部门应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双方当事人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在收到《事故认定书》起,10日内提交书面调解申请,交管部门在10天内依法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致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

 

(六)《道交法》实施后,交通事故的赔偿发生了哪些变化?

1、赔偿标准及赔偿年限大幅增加

以误工费为例:原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最高按事故当地平均生活费的3倍计算。新标准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误工损失计算,上未封顶。

以死亡赔偿金为例:原规定按事故当地平均生活费标准,最高赔偿10年。新标准中规定,按事故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最高赔20年。(200451日前武汉市死亡赔偿金标准为59630元。200451日后为146440,2005年死亡赔偿金标准为160460元)

2、赔偿范围扩大

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简称:精神损失费)为例:原无此赔偿条款,新标准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独立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之外的项目。

以残后护理费为例:原对评定伤残之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伤者没有规定护理费的赔偿。新标准规定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一次要求赔20年的护理费。

 

二、事故车辆修理

 

公司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应在公司修理厂修理。否则公司不办理保险理赔。

  

三、安全行车奖罚规定

 

《驾驶员安全行车奖罚规定》全文

 

为保障安全行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公司在开展预防教育、事故分析、督促整改车况,执行安全行车规程的同时,制定了鼓励为主,处罚为辅,奖罚分明的安全奖罚制度。在《安全行车奖罚规定》中,对奖罚的范围、条件、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安全行车奖励的种类和办法

1、实行合同年度安全无事故奖

承包司机在履行《出租车经营合同》每满一年的时期内,未发生行车交通事故或只发生玻璃单独破损,公司予以合同年度的安全无事故奖励。

以出租车经营合同年度为考核期,车辆在考核期内连续未发生行车责任交通事故的,对承包人按以下标准实行递进奖励:

1)第一个合同年度:550元;

2)第二个合同年度:700元;

3)第三个合同年度:850元;

4)第四个合同年度:1000元;

5)第五个及以上合同年度:1200元。

2、实行自然年度安全表彰

主、副班司机在每年元至12月的自然年度内,达到如下条件时,被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驾驶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全年(驾驶时间不少于300天)安全行车,无有责交通事故;

遵守交规,无严重违章记录,一般违章二次以内;

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无迟到和旷课记录;

严格履行合同,规范运营,无违约现象发生;

按时保养车辆。

 

二)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经济处罚办法

1、发生轻微有责事故(即损失1000元以下事故),不予处罚。

2、发生一般及以上有责事故(即损失1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事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罚。最高处罚不超过1000元。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事故驾驶员,分别按保险赔付金额的5%4%3%2%罚款。

3、发生交通死亡有责事故,对负全责、主责、同责、次责的罚款,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

 

三)对主班司机将车交给未与公司签订《副班经营协议》的他人违规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公司原则上不予办理保险理赔。

2、主班司机有特殊情况,违规一次时,经分公司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之后方可办理。并按保险赔付金额的20%处以罚款。

3、主班司机第二次违规,公司不再特批办理保险理赔。

 

四)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

各分公司在事故结案后30天内处罚完毕。

 

四、交通事故互助基金

(略)

 

五、常见事故类别及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理赔是较为复杂的过程,掌握理赔的一般计算方式,有助于在交通事故处理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公司承诺赔付的范围:

1)交强险(赔付限额内,实行不计免赔,超出部分不赔付)

财产损失有责赔付限额2000元,无责赔付限额100元。

医疗费用有责赔付限额10000元,无责赔付限额1000元。

死亡伤残有责赔付限额11万元,无责赔付限额1.1万元。

2)第三者责任赔付

在交强险赔付限额之外,按事故责任赔付。一般限额为20万元。

3)车辆损失赔付

在交强险赔付限额之外,按事故责任赔付。一般限额为20万元。

4)车上乘客损失赔付

在交强险赔付限额之外,按事故责任赔付。一般限额为每座2万元。

5)自燃损失赔付

需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

6)盗抢损失赔付

需公安机关的报失登记证明。

7)玻璃单独破碎赔付

到各分公司核查后,直接开具修理更换单。不计算交通事故数。

 

2、赔付限额与免赔率

1)第三责责任赔付、车辆损失赔付、车上乘客损失赔付按事故责任大小规定不同的免赔率,分别是全部责任20%、主要责任15%、同等责任10%、次要责任5%

另外,根据特殊情况确定绝对免赔率。

2)责任损失在限额内时,

赔款额=责任损失×1-绝对免赔率)×1-免赔率)

3)事故损失超过限额时,

赔款额=赔偿限额×1-绝对免赔率)×1-免赔率)

3、必备的理赔程序及凭证:

1)向公司安全员报案,需要通过本车保险理赔时,应向保险公司报案。

2)除玻璃单独破碎、自燃损失、盗抢损失外,应具备《事故认定书》。

3)证明事故损失金额的凭证,如:评估单、修理发票、医疗误工凭证等。

因各事故类别不同有所差异,应在报案时详细询问公司安全员。

 

(一)单方事故。我方负全部责任。

我方车辆与栅栏、花坛、树木、桥墩、路中石头及其他障碍物发生碰撞。可能导致:公共设施受损,我方车辆、车上乘客受伤。

处理程序:

1、保护好现场,查看伤者伤情。拨打122报警,通知分公司安全员。有车外设施损毁时,应通知保险公司。

2、按《道交法》要求放置警示标志,等待交警到事故现场。

3、协助交警处理事故现场,送伤者至就近县级以上医院。

4、驾驶员到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提取车辆。取得《事故认定书》。

5、到公司修理厂维修事故车辆。

6、到交通大队调解,或通过仲裁、人民调解、法院结案。

7、驾驶员持索赔资料到公司办理赔。

8、驾驶员到公司领取事故赔款,接受事故处罚。

 

(二)与行人、非机动车碰撞事故

重要提示:行人或非机动车损失轻微的,可以不向122报警,双方可不通过交通事故认定,协商私了,现场赔付。但应要求对方写出书面凭证。私了事故不能办理保险理赔。

处理程序:

1、保护好现场,查看伤者伤情。并拨打122报警,通知分公司安全员及保险公司。

2、按《道交法》要求放置警示标志,等待交警到事故现场。

3、协助交警处理事故现场,送伤者至就近县级以上医院。

4、驾驶员到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提取车辆。取得《事故认定书》。

5、到公司修理厂维修事故车辆。

6、到交通大队调解,或通过仲裁、人民调解、法院结案。

7、驾驶员持索赔资料到公司办理赔。

8、驾驶员到公司领取事故赔款,接受事故处罚。

 

(三)双方车辆事故的简易理赔程序

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双方车损都在交强险赔付限额2000元以内,无人员伤亡。

如:追尾其他车辆、被其他车辆追尾、其他责任清楚的情况。

重要提示:实施简易理赔程序,交管部门不开具处罚决定书,到一定要注意先签订《协议书》或拍照保留现场证据后在撤离现场。

处理程序:

1、拍照保留现场证据,同时分公司安全员,我方有责时通知保险公司。等待我方保险公司勘测现场。

2、双方对事故责任协商一致,签定《武汉市机动车辆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3、双方撤离现场,到就近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点对事故车辆定损。开具《事故认定书》。

4、结算修理费,交接修理发票。

1)我方全责:按对方车辆定损金额支付修理费,并索要对方修理发票。

2)互有责任:签订自赔协议,各自到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自赔。

3)我方无责:按本方车辆定损金额收取维修费,并出具修理发票。

5、到公司修理厂维修事故车辆。

6、驾驶员持索赔资料到公司办索赔。

7、驾驶员到公司领取事故赔款,接受事故处罚。

 

(四)双方车辆事故的一般理赔程序

如路口或行驶中与其他车辆碰撞。责任不明、或导致人员伤亡、或任何一方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

重要提示:因可能涉及人员伤亡、多方损失互相结算,应在公司安全员指导下进行处理。

处理程序:

1、保护好现场,查看伤者伤情。并拨打122报警,通知分公司安全员及保险公司。

2、按《道交法》要求放置警示标志,等待交警到事故现场。

3、协助交警处理事故现场,送伤者至就近县级以上医院。

4、驾驶员到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提取车辆。取得《事故认定书》。

5、到公司修理厂维修事故车辆。

6、到交通大队调解,或通过仲裁、人民调解、法院结案。

7、驾驶员持索赔资料到公司办理赔。

8、驾驶员到公司领取事故赔款,接受事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