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修理厂:
根据大通函字(2008)第2号《关与选举第二届民主议政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各分公司及修理厂按照大通字[2005]第31号《关于设立民主议政委员会和推选议政委员的通知》要求,在员工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经民主选举:任庭顺、江勇、钟华、郭平、赵基建、向斌、黄微、谭远财、王国桥、贺小敏、王德强、张欣、罗望宝、李伟、熊武汉、潘智辉、陈祖运、林雯俊等十八位同志当选为公司第二届民主议政委员会议政委员,任期两年;任庭顺同志任公司第二届民主议政委员会主任。
特此决定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