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份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第三章 驾驶员服务考核等级划分
 
  第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
  (一)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考核周期一年,自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注册日起计算。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19分的,考核等级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4~10分的,考核等级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3分的,考核等级为B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
  不昧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第五章 驾驶员考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当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15日内,按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有关信息录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库,清除培训前的扣分和加分。在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积水道路安全驾驶要点(二)
 
  夏季天气炎热,暴雨增多,强降雨过后,城市道路上经常会积水,给出租汽车营运带来许多安全隐患。由于水质较为浑浊,水下情况难以判断,水面若高时容易淹没排气管,水流速度较快时还存在将车辆冲走的风险,驾驶员切忌抓时抢刻,强行通过。
 
  4、涉水后检查制动性能
  汽车涉水,会使制动片表面湿滑,涉水后使用制动,往往出现“刹不住”现象而引发交通事故。为避免这种制动短期失灵现象,涉水后,应轻轻踏下制动踏板,让汽车边走边磨,多踩几次刹车再行驶一段路程,然后再次复查,直到制动性能全面恢复才可加速前进。
 
  5、不要跟车过水
  这时前车行驶中千万不要跟着过,前车排开一部分水,水流回流会冲起较大的浪花,此时再跟进的话涉水深度会大大增加,另外也可预防前车因故障停车,迫使后车也停在水中,导致进退两堆。
 
  6、避免二次启动
  由于车辆经过积水时发动机转速低,造成水进入排气管,使发动机排气不畅引起熄火。此时千万不要再尝试点火,应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拖车救援。因为此时发动机汽缸内极有可能进水,一旦强制发动机运转,便会造成更严重的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