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出租车经营合同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合同签订要求
 
  (一)合同签订对象必须是:
  1、按公司招聘流程审批合格的新驾驶员;
  2、符合公司考核准入条件的续签驾驶员。
 
  (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驾驶员法定退休年龄。
 
  (三)合同文本、申请书、协议书由公司统一印制发放,经营合同正本需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四)签订合同前,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就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宣讲,就驾驶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五)合同签订时,按照公司发布的商务政策执行,并写明合同编号、各方信息、车辆信息、起止时间、保证金(押金)、经营收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驾驶员需先签章,并在签章和所有需确认处按手印。
  驾驶员签章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再由指定人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在合同修改补充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分公司负责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合同信息记录,营运督导部负责审核。
 
  (六)合同签订后,向驾驶员交付一份,并留驾驶员领取签收记录。
 
  第五条  合同续签
  经营合同到期,公司同意不更新车辆原车继续经营的,按以下要求办理续签手续。
 
  (一)考核评价
  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15日前进行考核评价,审核驾驶员准入条件,在《考核评价表》上填写评价记录及审核意见,告知商务政策和经营模式,通知驾驶员签收《考核评价表》。
 
  (二)申请续签
  驾驶员申请继续经营的,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提交《经营申请书》;未按期提交《经营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经营。
  公司提供多种经营模式供驾驶员选择的,驾驶员需选定一种经营模式。
 
  (三)申报程序
  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当月5日前,将可继续经营的驾驶员填入《驾驶员准入审核汇总表》,在信息系统文件\文件处理中以报告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四)合同续签
  1、符合准入条件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或签订新合同,经营模式不变的,按人填写实际经营起期,延用原合同编号;经营模式转换的,填写新经营起期,启用新合同编号。
  2、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分公司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由公司招聘新驾驶员,分公司按公司商务政策与新驾驶员签订合同。
 
 
交通事故需回炉复训相关要求
 
  一、交通事故需回炉复训的驾驶员是指:
  ①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②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我方车损损失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
 
  二、培训内容:公司规章制度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服务知识。
 
  三、复训测试:分公司负责组织驾驶员在需回炉的次月内完成回炉复训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