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技部2017年9月学习内容

关爱生命  拒绝超速

  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 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违法超速


 

  从安全驾驶行为的角度看,车辆行驶中超过法律限定的高车速或限速标志限定的速度行驶,法律规定应该减速而未减速行驶的,都属于违法超速。具体表现:
  ① 超过道路限定的最高车速或标志限定的速度行驶
  ② 在人行横道线前与行人抢行
  ③ 转弯前不减速,通过交叉路口不减速
  ④ 行车中,跟车距离近、抢行、加塞,高速公路行车不遵守限速规定
  ⑤ 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不降低行驶速度等。
  (2)违法超速的影响
  违法超速行车时,驾驶员长时间处于紧张和心理恐慌状态,容易疲劳,从而出现操作失误。一旦遇到险情或紧急情况,往往因反应不及时,酿成交通事故。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越多,安全系数越小,可能出现的险情也就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超速行驶,极易发生碰撞、倾翻等重特大交通事故。
  (3)超速行驶是最大的事故隐患
  ① 高速行驶时注视点前移,视野变窄,清晰度不良,对道路交通情况辨认不准确
  ② 在复杂路段、匝道、岔口超速行驶时,驾驶人无法及时观察各种动态,不能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难以对路面情况做出准确判断
  ③ 高速行驶时,不能正确判断所驾机动车和其他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速度
  ④ 高速超车、会车,驾驶人不能正确把握距离和相对运动关系,易发生追尾或刮碰事故
  ⑤ 超速行驶造成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路面情况变化频繁,行驶间距缩短,驾驶人心理和体力消耗增加,易于产生疲劳    
  ⑥ 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情况的处理时间缩短,接近或者超过生理反应时间极限,容易造成事故。
  (4)常见的超速行为
  ①  人行横道线前与行人抢行人行横道线是为行人横过道路而设置的安全通道,车辆行至人行横道前应减速行驶,及时给通过的行人让行。


 

  车辆行至人行横道线前加速行驶,不让行,甚至与行人抢行,往会发生与行人碰撞事故,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是行人。
  ②转弯前不减速。车辆转弯时,应在转弯前及时减速,缓慢转向。通过弯道尤其是较急的弯道前不减速或转向过急,更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当车辆装载超高时,车辆的重心增高,在横向或纵向坡道不减速转弯时,极易发生翻车事故。


 

  ③跟车距离太近。跟随前车行驶时,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跟车距离太近,就意味着与前车速度不适应,超速行驶,当前车制动过急或紧急制动,必然会发生车辆追尾事故。


 

  ④行车中抢行、加塞。驾驶车辆在遇到前方车辆行进缓慢或者道路、路口因故堵塞时,应减速或停车,依次缓慢行驶或耐心排队等待。


 

  连续鸣喇叭催促、抢行、加塞或穿插绕行、选择空当逐车超越等做法都是违法速度规定的行为,只能会使道路拥堵或路口堵塞加剧,甚至会发生刮碰事故。
  ⑤交叉路口抢行。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不提前减速或加速抢在绿灯信号临近结束前通过,甚至与通过路口的车辆、行人抢行,往往会发生刮碰或严重的碰撞事故。


 

  ⑥市区道路盲目加速。驾驶车辆行至学校、广场、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不减速,盲目加速行驶,驾驶人不能及时观察行人和车辆的动态,无法对交通情况的变化做出正确判断。


 

  遇视线盲区内的行人和自行车突然横穿道路,或者从公共汽车、电车间突然跑出行人时,都无法将车辆及时停住或避让,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⑦高速公路超过限定速度行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小型载客汽车时速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时速超过100公里)行驶。


 

  在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行驶,都极易发生冲撞防护栏或中央隔离带、车辆倾翻、追尾相撞等事故。
  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保持安全车速、避免超速行驶;行车中注意观察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尽量降低车速,减少超车,保持平和心态,礼让行车,是确保行车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