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30左右,程女士走进武汉市大通出租公司六分公司,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1000元现金及行李感谢万分,她说:“大通公司的服务真是杠杠的。”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日上午8:00,程女士的父亲、哥哥乘坐了我公司车号为鄂AX3P73,自编号为6247号车由南京路打车到青年路客运站,准备回乡,下车时不慎将行李遗失在出租车后座,内有1000元现金和重要证件。经查找和大通六公司取得联系,原来司机肖耀刚已将行李、现金上交公司,约好时间,下午程女士准时取回。肖师傅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得到了公司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