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

    2014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考评年。10月14日武汉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号召全市上下再鼓干劲、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实现武汉精神文明建设历史性跨越。

    市客管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达到100%。
    二、规范经营行为。做到:车内卫生、车况良好;亮证服务、文明礼貌;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接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主动出具发票;不违章驾驶、不拒载绕道、不拉客拼客。
    三、注重仪容仪表。倡导使用普通话服务。
    四、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有拒载、绕道、甩客违规的驾驶员,处以三天的停运。对有不主动出示发票、营运中吸烟的驾驶员,处以一天的停运。
    五、加强检查考核。加大各类稽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考核。

    对于在创城迎检工作中失分的驾驶员,行业管理部门将严格追究其本人的责任,公司将按行业有关要求予以处理。

    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1、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外干净卫生,车况良好。
    2、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不在车载电话里面聊天闲谈。
    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
    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5、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6、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7、电子显示屏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宣传内容。
    8、驾驶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100%。